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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工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4-092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00496,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 转债代码:110086,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 转股价格:4.86元/股

  ● 转股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

  ● 自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收盘,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工钢构”)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3.89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转股期限为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止。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86”。

  根据《精工钢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精工转债”自2022年10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精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0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92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4.86元/股。

  二、关于“精工转债”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有10个交易日低于“精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86元/股)的80%(3.89元/股),存在触发“精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收盘价仍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精工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4-091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特级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公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经住建部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设计资质也同步核准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浙江精工现已取得上述资质证书。

  浙江精工作为国家体育场“鸟巢”、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诸多重、大、难、新地标建筑的承建方,拥有靓丽的工程业绩,先后取得了多项国家级科技成果和工程奖项,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上述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取得,有助于浙江精工进一步开拓重大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业务,从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对公司实现经营战略和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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