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永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将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0,000万元调剂至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变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的1,133,700股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33,700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资料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剑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变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的1,133,700股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3%。被担保方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汇盈”)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额度内部调剂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000万元的担保(不含保证金)。
上述担保额度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不含)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含),可循环使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号)。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将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革吉锂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0,000万元调剂至江西汇盈。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是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担保调剂主体基本情况
(一)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26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崔建军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选矿,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江西汇盈100%的股权。
经查询,江西汇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汇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革吉县锂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6日
注册地点:西藏革吉县文布当桑乡
法定代表人:杨凤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有革吉锂业66%的股权。
经查询,革吉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革吉锂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调剂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担保调剂额度内,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逐笔审批担保事项。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关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获调剂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未偿还负债情况,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调剂金额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7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3%。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1,133,70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并全部予以注销。鉴于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前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
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
联 系 人:杨晓芬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3.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意见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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