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安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2月30日起本公司管理的汇安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E类份额,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4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或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2、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C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30天不满90天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期满90天但不满180天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3、E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E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E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30日起开放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开放首日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申请将按照该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净值确认份额。
(2)投资人申购E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如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则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4年12月30日起,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huianfund.cn)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ian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一:《汇安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注: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于 2024 年12月28日发布的《汇安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附件二:《汇安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注:修订后的条款以本公司于 2024 年12月28日发布的《汇安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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