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明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64人,代表股份283,924,96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1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70,667,2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510%;网络投票的股东358人,代表股份13,257,7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8%。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360人,代表股份13,326,7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9,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8人,代表股份13,257,7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二五年度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55,6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99%;反对2,56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弃权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57,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703%;反对2,56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830%;弃权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6%。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38,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0%;反对2,56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4%;弃权1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40,7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50%;反对2,56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80%;弃权1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9%。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33,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22%;反对2,57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4%;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5,7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075%;反对2,57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08%;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37,1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3%;反对2,56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2%;弃权1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8,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315%;反对2,56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25%;弃权1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35,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29%;反对2,57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7%;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7,6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218%;反对2,57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66%;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281,236,7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2%;反对2,57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5%;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8,5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285%;反对2,57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20%;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4%。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28,6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3%;反对2,56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8%;弃权1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0,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677%;反对2,56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63%;弃权1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281,234,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26%;反对2,57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2%;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6,7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150%;反对2,57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56%;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4%。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34,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25%;反对2,5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2%;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6,6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143%;反对2,5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63%;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4%。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281,236,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2%;反对2,56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8%;弃权1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38,6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293%;反对2,56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763%;弃权1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4%。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10,716,2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860%;反对2,56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92%;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390,2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869%;反对2,56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65%;弃权1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6%。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43,0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4%;反对2,56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2%;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44,8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758%;反对2,56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25%;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

  公司未知本议案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公司续聘二〇二四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1,240,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6%;反对2,56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1%;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42,6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593%;反对2,56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10%;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严君、陈志勇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9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10项担保合同:

  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光电”)已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5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2、公司已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3、公司已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信达安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申请2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10个月。

  4、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美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美车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11个月。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11个月。

  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嘉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7、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启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1个月。

  8、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田”)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9、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泉州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启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2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3个月。

  10、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启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1个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历次定期报告。

  2、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901-6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志超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58,489.88万元,负债总额75,217.91万元,净资产83,271.9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09,793.84万元,利润总额7,100.78万元,净利润5,315.09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56,481.01万元,负债总额74,461.39万元,净资产82,019.62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13,487.83万元,利润总额4,687.96万元,净利润3,529.02万元。信达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国贸美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8月12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697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汽车信息咨询服务;4、汽车租赁。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8,606.92万元,负债总额6,814.27万元,净资产1,792.6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294.96万元,利润总额532.65万元,净利润399.49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9,077.93万元,负债总额6,818.95万元,净资产2,258.98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889.12万元,利润总额620.30万元,净利润465.22万元。国贸美车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6日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淘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2,127.54万元,负债总额7,991.08万元,净资产4,136.4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3,632.73万元,利润总额-789.36万元,净利润-583.8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398.55万元,负债总额3,582.27万元,净资产3,816.28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4,492.20万元,利润总额-428.39万元,净利润-321.29万元。厦门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5日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园田顶80号6号楼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578.84万元,负债总额3,358.43万元,净资产1,220.4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8,904.56万元,利润总额22.62万元,净利润22.0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007.13万元,负债总额4,679.83万元,净资产1,327.3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4,499.29万元,利润总额145.23万元,净利润106.89万元。信达嘉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福建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4月12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园田顶80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材料的批发、代购代销;汽车内装饰、汽车咨询服务;汽车租赁;仓储服务;代办汽车消费贷款服务;乘用车维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1,732.77万元,负债总额10,887.83万元,净资产844.9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1,007.30万元,利润总额270.31万元,净利润201.93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7,977.31万元,负债总额15,953.71万元,净资产2,023.60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2,035.56万元,利润总额1,571.55万元,净利润1,178.66万元。福建启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8月16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631号

  法定代表人:王丽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1,394.85万元,负债总额6,944.08万元,净资产4,450.7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8,385.26万元,利润总额23.33万元,净利润29.6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007.54万元,负债总额3,508.13万元,净资产4,499.4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4,278.42万元,利润总额69.48万元,净利润47.53万元。福建信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泉州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6日

  注册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西片区F-12A-2、F-13B-1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刘晓淘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润滑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装潢、美容;汽车租赁;二手车经纪;机械电子设备、百货销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193.17万元,负债总额4,751.50万元,净资产-558.3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612.41万元,利润总额-378.62万元,净利润-283.4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707.64万元,负债总额3,313.11万元,净资产-605.48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096.84万元,利润总额-64.34万元,净利润-48.26万元。泉州启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3日

  注册地: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南路3131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科技中介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481.97万元,负债总额8,868.69万元,净资产613.2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7,991.91万元,利润总额120.76万元,净利润120.76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048.78万元,负债总额11,348.78万元,净资产700.0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2,317.29万元,利润总额85.62万元,净利润85.62万元。国贸启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国贸美车城、厦门信达诺、信达嘉金、福建启润、福建信田、泉州启润和国贸启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安通过其他股东超额担保或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议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00万元。其中,2024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折合人民币458,999.4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11%,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561,000.54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折合人民币585,680.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8.76%。

  上述担保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