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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4-06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会议由陈建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同意增补白小虎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周国萍董事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4-06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

  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及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相关公告,内容有关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将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持有的本公司9,171,859,77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258%)无偿划转至中国五矿(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冶集团发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无偿划转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目前,中国五矿直接持有本公司9,171,859,77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258%),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冶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019,095,53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18%)。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24-06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依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陈建光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董事长陈建光先生出席了会议;拟任董事白小虎先生、周国萍女士出席了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尹似松先生、张雁镝女士、褚志奇先生出席了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震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分公司中国京冶新加坡分公司实施圣淘沙滨海酒店项目提供履约担保,项目合同金额为20.1亿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约109亿元,不含税,具体担保金额以承包商应付或可能支付业主的所有款项、责任、裁决、损失、损害、费用等为准),项目工期为自2024年8月19日起54个月,担保人提供担保有限期至承包商所有义务全部得到满足、履行、支付或解除之时为止。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选举白小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选举周国萍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云长、朱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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