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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 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也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或本公司网站www.cgf.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协商,自2024年12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厦门银行开通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办理定投业务的起点金额为10元。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通过厦门银行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享受最低费率优惠1折起,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折扣费率。实施费率优惠的具体活动方案及时间以厦门银行的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网址:www.xmccb.com

  厦门银行保留对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网址: www.cgf.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协商,自2024年12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国海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新的费率优惠活动。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优惠规则及结束时间以国海证券相关公告为准。

  一、适用基金

  投资者通过国海证券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可以参加国海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能否互转请以本公司具体业务公告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网站:www.cgf.cn

  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国海证券保留对上述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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