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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 由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变更为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基金”)、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业务整体迁移三方协议,本公司将自2024年12月31日起终止与中植基金的合作,投资者通过中植基金购买的基金,自2024年12月31日起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

  一、 基金名称

  

  自2024年12月3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源证券提供的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查询相关信息并享受相应的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华源证券的规定。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上述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投资者通过华源证券申购上述基金,最低申购起点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华源证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将不再列示中植基金的机构信息,请投资者妥善作好交易安排。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0888

  网址:www.hongdefund.com

  三、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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