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将“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其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办公经营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出租办公经营场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2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志春先生自2019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刘志春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志春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刘志春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刘志春先生离任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选举陈锦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锦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如候选人陈锦棋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锦棋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职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陈锦棋(主任委员)、刘佳、袁建华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佳(主任委员)、陈锦棋、袁建华
3、战略委员会委员:袁建华(主任委员)、陈锦棋、洪炜
4、提名委员会委员:洪炜(主任委员)、刘佳、袁建华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锦棋先生任职生效前提为《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锦棋,男,196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暨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11年10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总经理、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任广东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锦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4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4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491,507.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洁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8,000万元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工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发放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的社保费用、公积金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采购业务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其中涉及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原材料、设备和服务等不适宜单独采购,以自筹资金先行统一支付更为符合公司利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四)募投项目涉及部分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
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至项目结项时,即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涉及上述类型款项时,由公司(含子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先行支付,定期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资金至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操作流程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并定期、按批次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由财务负责人复核,董事长审批。
(二)财务部门定期统计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四)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其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0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3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锦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候选人陈锦棋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锦棋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职务。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在公司任期超过6 年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将“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将“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办公经营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袁建华、Yuan Ye James、Dannie Yuan回避表决。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洁特综合门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门诊”)签订《租赁合同》,向关联方出租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A1栋的部分区域。
承租方洁特门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袁建华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承租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7)。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3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4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491,507.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洁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8,000万元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6月延长至2025年6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延期至2024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由于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已增加洁特生命广州作为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主体需要完成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投入等方可投入项目运营。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在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决定将“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将“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
同时,鉴于公司增加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由于上述新增实施地点尚需进行相应的洁净、能耗及其他生产配套投入方能用于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将结合实际需要对所需配套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将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客户需求情况,确保设备投资与项目效益的平衡和优化。同时,公司也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及时优化产品及设备投资策略,以保持产品及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效益。
四、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延期主要是由于增加洁特生命广州作为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主体需要完成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投入等方可投入项目运营,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一)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是主要从事细胞培养类及与之相关的液体处理类生物实验室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生物培养和液体处理两大类生物实验室耗材,并配有少量试剂、小型实验仪器等,涉及逾千种产品。
在生物实验室耗材的传统生产方式中,不仅生产过程各阶段不连续,还因为涉及大规模人工参与,在生产中难以避免人工参与产生的各类误差,从而难以保证具有高精度要求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制约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随着生物实验室耗材市场持续发展,行业内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同时公司依照自身战略开拓新市场,向工业端客户延伸,公司急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生产成本。
通过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老旧产品生产产线,推进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国家相关部门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产线升级。根据国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和国家“十四五”规划,智能制造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其发展程度直接关乎我国制造业质量水平。智能制造作为未来制造业产业的主攻方向,有利于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提高质量、效益效率,促进制造业向中高端发展。
下游产业蓬勃发展,国家政策鼓励进口替代,可为项目实施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生物实验室耗材可应用于高等院校的生物实验室、生命科学、医学等研究机构,卫生防疫系统的各级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食品监测机构、各级医院及诊所等医疗机构的中心实验室,制药企业,生物科技公司等,涉及场景包括创新药、疫苗研发,检验检测等。生物科技与人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将基因与生物技术作为科技前沿领域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我国的生物医药行业蓬勃发展,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支持为我国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伴随我国在生物技术领域投入的不断增加,将有效促进医药产业、生物工程等快速发展。作为生物技术提供工具和服务的基础环节,生物实验室耗材行业亦能受益于此,获得充足的市场空间。同时,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生物实验室耗材作为生物科研实验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同时受国产替代政策鼓励,部分下游客户也正在逐步采用国产产品代替进口产品。
公司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拥有高效的产业化能力。公司现有主要产品逾千种,在生产线布局、设备选型、设备安装、调试等方面均具备丰富的经验,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生物实验室耗材市场的发展,技术更迭、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显著加快,产品更新速度及技术研发实力愈发成为行业竞争的重要因素。
公司是国内最早生产生物实验室耗材的企业之一,经过20余年的技术沉淀,目前已自主研发并投产了逾千种产品,建立了较为坚实的品牌护城河。但相较于外资企业,由于我国生物实验室耗材产业起步晚,仍存在产品种类规格型号不足、产品质量与外资品牌仍有差距等问题。此外,随着下游生物技术不断迭代进步,下游客户随之诞生了各种新的需求,对公司产品种类和规格品类亦提出了新的要求。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应用,是国家政策鼓励的重点发展方向。国家相关部门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引导医用高值耗材实现进口替代。《“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学诊疗设备、医用材料的国际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生物实验室耗材的研发与实践,已经形成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并能够保持与公司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研发团队规模和研发能力。同时,公司研发核心团队基于对细分行业的了解,掌握了多项与生物实验室耗材有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尤其是对各项技术和工艺的灵活组合运用,为公司持续进行生物实验室耗材研发创新奠定了技术基础。同时,公司还积极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进行技术开发,研发最前沿的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生产技术。
综上,公司认为继续实施“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同时,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后续资金使用已有较明确的计划,未来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安排。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该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地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洁特生物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变化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洁特生物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5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4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491,507.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洁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8,000万元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99,917,094.63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9,917,094.63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需要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洁特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综上,保荐机构对洁特生物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6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60万元、内控鉴证审计收费16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7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A1栋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
至2025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月13日17:00之前)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
邮政编码:511356
联系人:邢婉芳
联系电话:020-32811868
传真号码:020-32811888-802
邮箱:jetzqb@jetbiofil.com
六、 其他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