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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2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8号)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467,437.0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32,562.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7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54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2年10月18日与保荐机构、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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