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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4-09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11,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759%,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35,935.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用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5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用途由“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6日、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47、2024-094)。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全部1,711,300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5,225,750股变更为453,514,450股,注册资本将由455,225,750元变更为453,514,45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科技大楼9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91-88161979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9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伍锐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邓惠霞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6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4、5、6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被担保人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4,736,092股股票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津、胡剑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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