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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3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总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减少未来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计划2025年度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2025年度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42,000万(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5年度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外币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制度各项要求。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3.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9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亚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院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谢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0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陈亚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在关联董事吴彩民、陈亚仁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挤压模具、圆铸锭(专用于生产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预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在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于2025年度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1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院婷婷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监事院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挤压模具、圆铸锭(专用于生产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预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2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40,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吴彩民先生、陈亚仁先生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出具了相关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端制造公司”)拟向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铝轻量化公司”)销售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等产品。自公司受托管理公司股东所涉及的新能源及汽车相关业务和股权以来,闽铝轻量化公司的新能源业务订单逐年快速增加,为了满足闽铝轻量化公司对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的需求,根据托管协议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拟向闽铝轻量化公司销售自产的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

  2.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铝业”)购买挤压模具、圆铸锭(专用于生产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等产品。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挤压模具,而高端制造公司没有制造挤压模具的能力,因而挤压模具需要外购,考虑到南平铝业具备挤压模具制造能力且距离高端制造公司较近,因此,高端制造公司拟向南平铝业采购挤压模具。同时,考虑到高端制造公司在2025年将做大做强新能源及汽车业务,在交货高峰期时存在产能不足瓶颈,因此,高端制造公司拟向南平铝业采购专用于生产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的圆铸锭和新能源及汽车铝制结构件材料。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具体如下表: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319Q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102,869.71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65号

  法定代表人:周策

  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铝锭、铝材及制品,通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装修装饰;对外贸易;模具设计、制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制造、安装;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名称: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MA2XUX522P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注册地址:南平市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宏达路6号

  法定代表人:范永达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2024年12月20日南平铝业持有公司54.81%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南平铝业持有闽铝轻量化公司46.10%的股权,为闽铝轻量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闽铝轻量化公司系南平铝业控制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充分保障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依据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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