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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4年12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能先生因工作时间冲突,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曹邦俊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18,519,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8,519,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32%。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866,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866,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8,256,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0%;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1%;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60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62%;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1%;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8,25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3%;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1%;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602,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40%;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1%;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8,21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4%;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1%;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557,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41%;反对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1%;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闵鑫、郭倩伶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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