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禾”)持有公司2,468,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21%,股东微禾与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ZHANG QUN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6.0263%的股份。
● 微禾本次质押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13%。
一、 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微禾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微禾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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