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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8次普通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聘任李干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兼任《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授权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干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李干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要求。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李干斌先生正式履行联席公司秘书及兼任《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授权代表职务尚需获得香港联交所关于相关任职资格的豁免,公司将在获得相关豁免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李干斌先生简历

  李干斌,男,52岁,现任本公司和中国东航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先生于1998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上海东航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东航集团战略发展部战略规划高级经理等职务。2012年8月至2024年8月期间先后任中国东航集团党组工作部副部长、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政策研究室(政策研究室)主任等职务,202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和中国东航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先生先后毕业于赣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政工师职称。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7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8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8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副董事长刘铁祥,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审议了有关议案,参会董事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聘任李干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兼任《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授权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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