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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适当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宫志刚先生、张冉先生、李绍波先生、董强先生、孟祥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程新生先生、张香文先生、李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恩先生、程新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1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新生先生、张香文先生、李恩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对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未发现其中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军先生、马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宫志刚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宫志刚先生1994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八所”),历任第二研究室技术人员、第二研究室主任、科技质量处处长、科技处处长、所长助理兼规划发展部主任,现任副所长;2021年5月至2023年11月兼任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兼任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氢能”)董事长;2021年10月至今兼任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宫志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冉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张冉先生2007年8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历任财务处人员、财务处处长助理、财务审计部副主任;2016年6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金融部预算管理处副处长、处长;2019年11月至2024年4月就职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金融部财务与资产收益处第二处长、财务金融部资产收益与税务处处长;2024年4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任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李绍波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李绍波先生1988年8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180工厂助理工程师、制氢设备总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制氢设备工程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特种气体工程部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所长助理,期间1992年7月至1993年12月于七一八所停薪留职,就职于广东振华汽车后视镜有限公司;2018年3月至2022年4月,兼任淮安派瑞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就职于公司,历任总经理、副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绍波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412%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董强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董强先生1997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六研究室项目研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产业发展处副处长兼所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产业发展部主任;2019年9月至今兼任北京派瑞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华氢”)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氢能董事;2021年8月至2023年11月兼任派瑞科技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孟祥军先生,孟祥军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孟祥军先生2002年7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工艺员、三氟化氮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生产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孟祥军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414%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新生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程新生先生1993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历任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5月至今任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新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张香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香文先生1987年6月至今就职于天津大学,历任石化中心助教、助理研究员、化工学院化学工艺系系主任、副研究员、教授,现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香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3.李恩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审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首批入库专家,邯郸市国资委投资咨询专家。李恩先生1982年9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历任校产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03年7月至2020年10月就职于河北工程大学,历任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处处长、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处监察处处长;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任晨光生物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兼任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邯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三、 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李军先生1995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制氢设备总厂工艺设计员、制氢设备工程部新技术研发员、开发科科长、第八研究室802组组长、七一八所物资管理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七一八所人力资源部主任;2021年10月至2024年6月兼任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电器”)董事;2022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华氢董事;2023年3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职工董事;2024年5月至今兼任派瑞氢能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马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1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政治工作处、监察审计处、监察审计处副处长、七一八所副总法律顾问、监察审计部副主任、纪检监察部副主任、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主任、审计法规部主任、首席合规官;2021年9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法务部主任;2024年5月至今兼任派瑞电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2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宫志刚先生、张冉先生、李绍波先生、董强先生、孟祥军先生(共5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程新生先生、张香文先生、李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资本运营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基本管理制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召开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3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提名李军先生、马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4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

  至2025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0、2.00、3.00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15: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月15日,13:30-1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夜视仪大楼106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pericsg.com

  电话:0310-7183500

  联系人:许晖、李迎敏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

  邮编:057550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5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包括1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从职工中选举产生。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董云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许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上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将分别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1. 董云海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董云海先生2006年7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七一八所;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物资部部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云海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0847%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许爽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许爽先生2021年7月入职公司,历任TA车间综合管理、技术岗、工艺管理岗;2022年3月至今,任TA车间底板管理岗、综合管理岗、三废工艺及副产品管理,同时担任杜邦程序、文化、工艺分委会成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许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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