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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荣控伟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控伟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及保函,期限12个月,公司及广州禄禄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禄禄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荣控伟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7月19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1309房

  4.法定代表人:谢高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无船承运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销售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办公用品销售;软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认证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装卸搬运;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邮政基本服务;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股权结构:长春国金发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下简称“国金物业”)持股51%、广州禄禄捌持股49%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国金物业持有荣控伟华51%股权,公司持有国金物业100%股权,荣控伟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荣控伟华资产总额41,773,790.81元,负债总额21,952,194.05元,净资产19,821,596.76元,营业收入37,834,493.63元,净利润-178,403.24元。

  10.经查询,荣控伟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荣控伟华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担保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荣控伟华另一股东广州禄禄捌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荣控伟华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是根据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荣控伟华另一股东广州禄禄捌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3%。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4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月15日、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8

  2.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4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445.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房地产业,审计收费6,806.1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7,694.3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0次。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参与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6家上市公司及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7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经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续聘中审亚太,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王焕新女士、殷建军先生不再担任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选举刘长坤先生、朱琨先生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长坤先生同时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朱琨先生同时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由王征先生、刘长坤先生、朱琨先生组成,其中王征先生为主任委员。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荣控伟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担保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审计费用共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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