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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检柯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43人,代表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2.70万份,占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9.3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持有人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2.7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选举刘明、刘猛和HUANG JIXIN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其中,刘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支持总监、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刘猛先生担任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总监;HUANG JIXIN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2.7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明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大会授权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 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 按照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 决策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 决策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事项;

  8、 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 决策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 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7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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