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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1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现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有156,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累计有41,513,000元“金铜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或回售,其中“金铜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41,465,000元,累计回售金额为48,000元(不含利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田转债”和“金铜转债”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7,041,37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4756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金田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9,844,000元,占“金田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96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金铜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08,487,000元,占“金铜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7.13703%。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23,000元“金田转债”和41,382,000元“金铜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015,957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金田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7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田转债”,债券代码“113046”。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田转债”自2021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至2027年3月21日,“金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95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且因实施股权激励股本发生变化,“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3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75元/股调整为10.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5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64元/股调整为10.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4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55元/股调整为10.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金铜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0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9号文)同意,公司14.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铜转债”,债券代码“113068”。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铜转债”自2024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原定转股起始日2024年2月3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转股期至2029年7月27日,“金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75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75元/股调整为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由于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8月26日,公司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63元/股调整为5.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8月28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金铜转债”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铜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回售价格为100.13元/张(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金铜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480张,回售金额为48,062.40元(含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金铜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23,000元“金田转债”和41,382,000元“金铜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015,957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有156,000元“金田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有41,513,000元“金铜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金田转债”和“金铜转债”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7,041,376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4756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金田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9,844,000元,占“金田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96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金铜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08,487,000元,占“金铜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7.13703%。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咨询电话:0574-83005059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32,500股;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评价等级未达到A等级,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7,400股;17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7,610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17,510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2024年6月12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截至债权申报登记期满,部分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所持可转换债券,未收到债权人提出担保的要求。

  经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认,最终注销债权份额0元(即0张),涉及债权人证券账户共0户,公司不涉及相关资金划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严格按照清偿合规程序完成清偿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清偿及注销的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32,500股。

  2、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评价等级未达到A等级,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7,400股。

  3、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以原有职务和新任职务的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为准。”鉴于《激励计划中》17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7,610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17,510股。本次因上述1导致需回购注销的23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683元/股;因上述2、3导致需回购注销的185,01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68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涉及25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17,51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 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2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7,51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上述417,51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股本结构为准。

  2、公司最终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以实际在中登公司办理回购注销的数量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回购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且需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金田转债”转股价格为10.43元/股;“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5.9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金田转债”转股价格为10.43元/股;“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5.90元/股

  ●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金田转债”及“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7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田转债”,债券代码“113046”。“金田转债”转股期起止日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10.43元/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9号文)同意,公司1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铜转债”,债券代码“113068”。“金铜转债”转股期起止日为2024年2月3日至2029年7月27日,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5.90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4年6月11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32,500股;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评价等级未达到A等级,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7,400股;17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7,610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17,5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合计417,51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月7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金田转债”、“金铜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因此,“金田转债”、“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金田转债”、“金铜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适用调整公式:P1=(P+A×k)/(1+k)

  A=2,022,337.02/417,510≈4.84元/股(含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2,022,337.02元(含利息),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为417,510股。

  k=-417,510/1,485,914,824≈-0.0281%,其中417,510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1,485,914,824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总股本。

  “金田转债”转股价格:P1=(10.43+4.84×(-0.0281%))/(1-0.0281%)≈10.43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金铜转债”转股价格:P1=(5.90+4.84×(-0.0281%))/(1-0.0281%)≈5.90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金田转债”及“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不变,故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调整“金田转债”及“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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