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持有公司11.32%的股权。为提高决策效率,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2025年度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下同)与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间日常关联交易的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9,090万元,年度发生总金额为27,300万元。其中,关联收入范围为公司向关联方租出资产、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8,090万元,年度发生金额为26,000万元;关联支出范围为公司向关联方租入资产、接受劳务、购买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000万元,年度发生金额为1,300万元。
(二)决策程序
2025年1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章松新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吕斌、刘晔、陈海照、陈智恒、赵肖、李朝晖、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说明:
1、上表中“2025年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预计2025年将与相关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含新签及续签合同)总金额,包括根据会计核算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间将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收入及公司可能支出的金额。其中部分合同可能需持续若干年度履行完毕,公司根据预计的业务内容参照市场定价进行金额预估,实际结算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2、上表中“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统计范围包括:(1)2025年度预计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按具体合同条款在2025年度可能产生的收入或支出金额;(2)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且持续到2025年度继续履行的关联交易,按具体合同条款在2025年度将产生的收入或支出金额。
3、上表中“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4、上表中所列部分关联交易类别的主要内容:“基础物业管理及专业化服务”主要包括基础物业管理,以及电梯维保、干洗等专业化服务,其中基础物业管理包含较多包干制合同。
5、上述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应预计的收入或支出仅为公司授权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可能产生的有关收入或支出。
6、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上表所列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如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合同总金额为21,671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6,042万元(未经审计),均未超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预计总额度。
单位:万元
说明:上表中“实际签订合同总金额”、“实际发生金额”项目的统计口径等相关说明参照前文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中所述。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
2、法定代表人:由镭
3、注册资本:人民币957,864.1714万元
4、经营范围: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仓储;新能源设备的开发、销售维修;展览;销售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通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甲苯,2-丁酮;易制爆化学品:硝酸钾;其他化学品: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2,4,6-三硝基二甲苯,2,3-二甲苯酚,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5-硝基-1,3-二甲苯,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4-乙烯基间二甲苯,4-硝基-1,2-二甲苯,4-硝基-1,3-二甲苯,3-硝基-1,2-二甲苯,3,5-二甲苯酚,3,4-二甲苯酚,2-硝基-1,3-二甲苯,2,6-二甲苯酚,2,5-二甲苯酚,2,4-二甲苯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中航国际持有公司11.32%的股份。
6、经查询,中航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中航国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度较好,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在发生关联交易前,公司均会对关联方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同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并严格履行,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视交易双方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能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专业化管理,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已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关于与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02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为公司控股股东。为提高决策效率,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2025年度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下同)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日常关联交易的签订合同总金额为398,800万元,年度发生总金额为446,728万元。其中,关联收入范围为公司向关联方租出资产、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382,000万元,年度发生金额为422,408万元;关联支出范围为公司向关联方租入资产、接受劳务、购买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6,800万元,年度发生金额为24,320万元。
(二)决策程序
2025年1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吕斌、刘晔、陈海照、陈智恒、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章松新、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招商蛇口、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说明:
1、上表中“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范围不包括招商蛇口及下属企业。公司控股股东招商蛇口及下属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单独列示。
2、上表中“2025年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预计2025年将与相关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含新签及续签合同)总金额,包括根据会计核算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间将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收入及公司可能支出的金额。其中部分合同可能需持续若干年度履行完毕,公司根据预计的业务内容参照市场定价进行金额预估,实际结算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3、上表中“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统计范围包括:(1)2025年度预计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按具体合同条款在2025年度可能产生的收入或支出金额;(2)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且持续到2025年度继续履行的关联交易,按具体合同条款在2025年度将产生的收入或支出金额。
4、上表中“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5、上表中所列部分关联交易类别的主要内容:“基础物业管理及专业化服务”主要包括基础物业管理,以及案场协销、房产经纪、建筑科技服务、电梯维保、干洗等专业化服务,其中基础物业管理包含较多包干制合同;“购买商品”主要为公司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车位整购销售等业务;“销售商品”主要为公司下属企业深圳招商到家汇科技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商品再销售,通过线上交易平台为关联方提供采购服务。
6、上述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应预计的收入或支出仅为公司授权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可能产生的有关收入或支出。
7、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上表所列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如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合同总金额为372,609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47,302万元(未经审计),均未超出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总额度。
单位:万元
说明:上表中“实际签订合同总金额”、“实际发生金额”项目的统计口径等相关说明参照前文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中所述。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1、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1至22层101内十九层
2、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3、注册资本:1,69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仓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检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务;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口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经营;开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招商局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经查询,招商局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招商局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
2、法定代表人:蒋铁峰
3、注册资本:906,083.6177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城区、园区、社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交通运输、工业制造、金融保险、对外贸易、旅游、酒店和其他各类企业的投资和管理;邮轮母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水陆建筑工程;所属企业产品的销售和所需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的供应和销售;举办体育比赛;物业管理;水上运输,码头、仓储服务;科研技术服务;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经营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招商蛇口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6、经查询,招商蛇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招商蛇口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度较好,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在发生关联交易前,公司均会对关联方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同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并严格履行,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视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能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专业化管理,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已于2024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关于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04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9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中的自筹资金,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贷款。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5%,最高成交价为11.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93,423.47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01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分别为吕斌、刘晔、陈海照、陈智恒、赵肖、李朝晖、章松新、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下同)预计2025年度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日常关联交易的签订合同总金额为398,800万元,年度发生总金额为446,728万元。其中,关联收入范围为公司向关联方租出资产、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382,000万元,年度发生金额为422,408万元;关联支出范围为公司向关联方租入资产、接受劳务、购买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6,800万元,年度发生金额为24,320万元。
招商局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吕斌、刘晔、陈海照、陈智恒、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章松新、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下同)预计2025年度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间日常关联交易的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9,090万元,年度发生总金额为27,300万元。其中,关联收入范围为公司向关联方租出资产、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8,090万元,年度发生金额为26,000万元;关联支出范围为公司向关联方租入资产、接受劳务、购买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总金额为1,000万元,年度发生金额为1,300万元。
中航国际持有公司11.32%的股份,因此公司与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章松新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吕斌、刘晔、陈海照、陈智恒、赵肖、李朝晖、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进行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与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