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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公司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情况。截至目前,前期被冻结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 除前期已公告的被冻结银行账户外,本次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前期济南舜腾产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强制执行所致,截至目前,公司银行账户全部被冻结,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21,085.58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及诉讼等风险。

  一、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获悉,除前期公告的被冻结银行账户外,本次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银行账户全部被冻结,合计人民币21,085.5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0.01%。被冻结资金较前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被强制划扣所致。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主要原因

  本次银行账户冻结事项系前期济南舜腾产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强制执行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三、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生产资产、经营业务等均在下属子公司,母公司相关被冻结银行账户日常经营用途较少,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主要银行账户,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四、公司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并与法院沟通被冻结事宜,积极寻求合法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

  截至2024年10月31日,菏泽华鹏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465,705.60元,菏泽华鹏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70,000,000.00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的影响

  菏泽华鹏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利润,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影响,因此不会影响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0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累计债务逾期的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华鹏”)及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由于现金流压力较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东华鹏及石岛玻璃在关联公司累计逾期的债务金额合计约78,562.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华鹏借款合计428,615,824.54元,根据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舜腾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济南舜腾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新的债权人。

  注2: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石岛玻璃借款合计1亿元,因触发《<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之补充协议》中的违约条款,该款项将提前到期。

  注3:表格中第12、13项借款原债权人为上海鼎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上海鼎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与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达成一致,将《回租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海科控股,海科控股成为新的债权人。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由于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额外财务成本。同时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公司已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产能,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降低成本。同时公司正在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能否展期续贷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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