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9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借款,借款利息为12%,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不超过36个月。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在60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总额(不含应收借款利息)不超过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及《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54)。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变更为向产业园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借款,借款年化利率为6%-12%,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决定借款利率及签署相关文件,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不超过36个月。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在60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总额(不含应收借款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此前已提供的借款利率为12%(后双方协商调整为6%),借款期限为36个月的62,126,125元财务资助,累计于此次20,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本金为69,183,389.14元,产业园公司应于2024年12月29日偿还公司财务资助借款本金62,126,125.00元,但产业园公司尚未偿还。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0968379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刘乔仿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2日
营业期限:2014年11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音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广告制作;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建筑物清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种植;健身休闲活动;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自行车修理;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卫生洁具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美甲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小食杂;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食品小作坊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电影放映;诊所服务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产业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远洋地产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4.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产业园公司19%股权,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郑崖民先生同时担任产业园公司的董事,产业园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产业园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9日,公司向产业园公司提供的本金为62,126,125.00元的借款已经到期,产业园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前归还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同时,因产业园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偿还上述借款,根据《借款额度协议》第7条的约定,公司宣布对产业园公司发放的借款全部立即到期,要求产业园公司偿还全部借款本金69,183,389.14元及截至2024年12月29日的利息1,867,951.51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产业园公司逾期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69,183,389.1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出现的逾期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就产业园公司的违约事宜保留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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