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与相关文件于2024年12月30日通过电子材料和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25年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到8名。会议由董事长蔡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同意提名梁伟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14:3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1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和《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5-002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经股东提名,推荐梁伟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同意提名梁伟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
梁伟森先生:男,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曾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具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技术中心工艺室工艺师、主管工艺师、主任工艺师,制造工程部主任工程师、副部长,小型机事业部副总经理,装载机事业部副总经理,装载机事业部大型机厂厂长,总裁助理;江苏柳工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柳工印度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柳工(柳州)压缩机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北海诚德不锈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海诚德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西北部湾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提名)、副董事长(提名)、总经理(提名);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
梁伟森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提名)、副董事长(提名)、总经理(提名),构成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5-003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楼81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2日
至2025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别决议议案:无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25年1月21日9:00—11:30,14:30—16:30。
(四) 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4821093
传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201
联系人: 梁晋菲
3、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层。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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