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1.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本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含)且不高于6000万股(含),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500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据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885,22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11.75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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