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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5-0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1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4-50号)。

  基于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9.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4-78号)。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至2024年1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358,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9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6.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494.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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