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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至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已就本次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事由作出相应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9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与关联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蔡福春先生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罗瑞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总经理、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总经理、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20日(周一)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回避、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蔡福春先生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溢”)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与劳务、提供租赁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业务,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90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深圳宝溢的实际关联交易发生总额为6,702.13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比例保留两位小数,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分项加总与合计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关联方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进行调剂。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以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与关联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比例保留两位小数,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分项加总与合计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2、“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指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该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江涛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静态智能交通系统设计、技术开发和运营服务;无线收发设备、智能终端设备、网络与电子通信产品、软件产品、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上门安装、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1908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股东情况:

  

  (8)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宝溢为公司参股公司,鉴于深圳宝溢副董事长蔡福春先生过去12个月内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圳宝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宝溢大股东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行宝”),通行宝持有其51%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通行宝为江苏省最大的省属国有企业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是全国领先的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以及城市交通等提供智慧交通平台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通行宝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业务稳定,付款能力有一定的保障。深圳宝溢成立于2019年12月,自成立以来业务稳定,与公司签署的各项合同均正常履约。深圳宝溢付款能力有一定的保障,不存在较大的履约风险。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宝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深圳宝溢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与劳务、提供租赁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业务。

  (二)定价依据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相关关联交易定价不偏离公司与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标准,深圳宝溢不享受优惠待遇。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宝溢未签署年度总合同,经营管理层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深圳宝溢提出的采购需求,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增加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因发生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深圳宝溢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竞争力,可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3、预计2025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宝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900.00万元,交易内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深圳宝溢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与劳务、提供租赁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业务。预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问题,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实现资金占用或其他不当利益安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罗瑞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罗瑞发先生拥有深厚的技术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卓越的战略眼光。罗瑞发先生将致力于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引领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罗瑞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在担任总经理后,已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瑞发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须成忠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委员、关志超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罗瑞发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总经理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附件:

  罗瑞发先生简历

  罗瑞发,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济大学交通信息与控制专业博士(在读),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市埃特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级)、华南理工大学及深圳技术大学客座教授、北京中交金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总经理、深圳镓华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工商联第八届常委、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立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敏行至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电子学会副理事长、深圳市智慧交通产业促进会会长、中国互联网交通运输产业创新联盟常务副理事长、深圳市智能网联交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交通车联网(金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主任、交通运输部智能车路协同行业研发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曾晓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6,939,350股、129,9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86%、0.07%;罗瑞发先生通过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5%。罗瑞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敏行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罗瑞发先生为敏行电子控股股东,两者互为一致行动关系。罗瑞发先生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敏行电子、曾晓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684,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除上述关联关系外,罗瑞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瑞发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罗瑞发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系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溢科技”、“公司”、“本公司”或“投资方”)与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路通”、“标的公司”或“被投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性协议,交易各方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并经公平商议后最终确认是否签署正式协议,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亦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基于当前信息及初步意向情况,本次拟签署的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意向协议签署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一、意向协议概述

  近日,公司拟与车路通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国庆先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通过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额和/或购买标的公司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方式进行投资,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暂估为8000.00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最终估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根据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尽调结果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本次拟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仅为投资各方初步达成的意向性协议,是否签署正式协议、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诚意金无法收回、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吴国庆先生作为犇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贵璞科技(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上述合伙企业合计控制标的公司72.3809%的表决权,并担任标的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标的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5%以上股东、本公司董事及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本公司未与标的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吴国庆

  吴国庆,中国国籍,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国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吴国庆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5%以上股东、本公司董事及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本公司未与吴国庆先生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意向协议的签署主体

  1、投资方: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关联方

  2、被投资方/标的公司: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3、签署方:意向协议由本公司、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国庆先生共同签署

  (二)拟投资方式

  本次投资拟由投资方通过新增注册资本额和/或购买标的公司原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方式进行,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暂估为8000.00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最终估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根据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尽调结果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三)投资意向诚意金

  1、《投资意向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应配合投资方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签署《资金账户监管协议》,以标的公司名义在该监管银行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作为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资金监管账户”)。《投资意向协议》及《资金账户监管协议》生效之日起的10工作日内,投资方向资金监管账户支付人民币800万元作为本次投资意向的诚意金。除经投资方书面同意使用的事项外,该等诚意金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2、诚意金的后续处理:(1)本次投资顺利推进的,该等诚意金自正式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转为投资方的投资款,由各方共同办理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转移手续;(2)本次投资未能顺利推进的(包括《投资意向协议》解除、终止等事项),标的公司及吴国庆先生须将全部诚意金返还至投资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且无论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股东是否经投资方同意使用了诚意金。《资金账户监管协议》自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自动终止,协议各方同意由监管银行直接退回资金监管账户账上全部款项至投资方指定收款账户,差额部分资金由标的公司及吴国庆先生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连带补足。如标的公司及吴国庆先生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标的公司及吴国庆先生须向投资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排他期

  1、排他期:《投资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90日内;基于投资方与标的公司、吴国庆先生等签署方的沟通情况,各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延长排他期。

  2、排他期内,标的公司、吴国庆先生等签署方不得与除投资方以外的第三方就本次投资和/或类似事宜协商、达成和/或签署与意向协议项下拟议事宜相冲突的任何口头和/或书面约定(无论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否则即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排他期内,标的公司、吴国庆先生等签署方及标的公司的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投资方及本次投资事项的中介机构提供标的公司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不得存在虚假、隐瞒或误导。若投资方发现标的公司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存在重大瑕疵、重大风险或有其他影响本次投资目的的情形,或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疏漏情形的,投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投资意向协议》。

  (五)过渡期安排

  为维持标的公司资产原状,排他期内,标的公司将不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该等未分配利润由投资事项完成后的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同时,排他期内,非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不得进行股权转让、增资、处置重大资产、资产收购、与债权人签订非正常经营需要的协议、申请破产或解散标的公司等行为,各签署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相关费用

  如本次投资事项顺利推进的,相关费用均由标的公司或股权转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费用以及其他与本次投资相关费用,前述费用从投资方应付投资款中直接扣除;本次投资未能顺利推进的,前述费用由投资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意向协议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附加人民币80万元的违约金。

  2、在任何情形下,意向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各方根据本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八)意向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意向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投资诚意金、排他期、过渡期安排、费用、保密、违约、生效、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以外,意向协议其他条款对各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意向协议的变更或补充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

  3、经各方协商一致,意向协议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或终止;意向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根据中国法律及意向协议签署前已发生的事实向其他方主张权利,以及根据中国法律及意向协议的约定向其他方主张违约责任。

  4、若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的90日内未能签署正式投资协议或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意向协议自然终止。

  四、意向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意向协议仅为本次交易各方初步达成的意向,交易各方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并经公平商议后最终确认是否签署正式协议,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意向协议签署后,是否签署正式协议、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诚意金无法收回、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三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曾晓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曾晓女士此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为二级市场竞价方式购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公司分别于 2024年8月16日、2024年12月7日披露了公司股东王丽娟女士、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蔡福春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相关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暂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上述主体未来如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投资意向协议》;

  2、《车路通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的提案编码如下: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提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公司关联股东蔡福春先生需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下午17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联系传真:0755-86936239

  电子邮箱:ir@genvic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月17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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