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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QDII)开放与部分基金之间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仅开放与部分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名单如下:

  1、QDII基金:南方亚洲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

  2、货币基金:南方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南方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同时交易的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只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确认日相同的基金之间互转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货币基金与QDII基金之间的转换,转换确认日以QDII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日为基准,货币基金自确认日开始享有或不享有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转换费用规则计算举例

  下面以投资人进行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基金与南方亚洲美元收益债券(QDII)(人民币)基金之间的转换为例说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收取费用参照上述计算规则, 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其中1年为365天)。

  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南方亚洲美元收益债券(QDII)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基金A类份额与南方亚洲美元收益债券(QDII)A类份额的转换说明如下:

  *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3%-0.02%=0.2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的举例说明: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本基金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或申购起点限制的,则需遵相关限制,具体见相关公告或招募说明书约定。

  4、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涉及基金份额、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约定。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2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3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可对投资人转换份额进行合理限额规定,如单个投资人单笔最低转换份额、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等,基金管理人在不影响基金持有人实际利益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换份额限制,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与部分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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