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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网络、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广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於君标先生、陈峰先生、倪小飞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制定了《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於君标先生、陈峰先生、倪小飞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於君标先生、陈峰先生、倪小飞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进而对原定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进而对原定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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