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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区世龙科创大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国清先生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1人,代表股份136,60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34,21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2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38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2%。

  2、本次参会的股东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7人,代表股份7,50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29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2,20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汪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957,8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86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23%。

  汪国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宜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497,8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402,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757%。

  刘宜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江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49%。

  江金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胜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5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48%。

  刘胜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温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5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48%。

  温乐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汪天寿先生、彭曙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汪天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6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65%。

  汪天寿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彭曙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5,730,5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35,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49%。

  彭曙露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黄波、周萌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6日以口头告知、专人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在公司科创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无委托出席董事或缺席董事。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汪国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汪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宜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两项子议案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汪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选举刘宜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刘宜云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刘胜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汪国清先生三位董事组成,江金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温乐女士、刘胜强先生、刘宜云先生三位董事组成,温乐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江金华先生三位董事组成,汪国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汪国清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汪国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国清先生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鉴于其自公司创始以来长期担任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累,具备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且考虑到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聘任汪国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角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寿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程文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两项子议案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4.1 聘任李角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 聘任王寿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 聘任程文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查,潘妙华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妙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李角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履职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角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查,范茜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范茜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查,吴俊诣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俊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6日以口头告知、专人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在公司科创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无委托出席监事或缺席监事。

  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汪天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选举汪天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5年1月4日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完成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汪国清先生(董事长)、刘宜云先生(副董事长)

  2、独立董事: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刘胜强先生(主任委员)、温乐女士、刘宜云先生;

  2、提名委员会:江金华先生(主任委员)、刘胜强先生、汪国清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温乐女士(主任委员)、刘胜强先生、刘宜云先生;

  4、战略委员会:汪国清先生(主任委员)、刘宜云先生、江金华先生。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如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汪天寿先生(监事会主席)、彭曙露先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高中华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情况

  (一)总经理:汪国清先生

  (二)副总经理:李角龙先生、程文明先生

  (三)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王寿发先生

  (四)财务总监:潘妙华女士

  (五)董事会秘书:李角龙先生

  (六)证券事务代表:范茜茜女士

  (七)内审负责人:吴俊诣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角龙先生和范茜茜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五、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宋新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胡敦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宋新民先生、胡敦国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6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汪国清: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至2003年,在江西电化工作,历任江西电化厂副厂长、江西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6年,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13年任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16年1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乐平市瑞格畅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乐平市洎洋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子公司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江西世龙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汪国清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股东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副董事长刘宜云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之外,汪国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024年6月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该纪律处分已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宜云: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主任,2003年至2004年,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至今兼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中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至2013年任深圳昊天龙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2010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隆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华夏通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华夏通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四川华亿智慧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夏通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深圳云智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云知咖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华夏通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菁联再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菁联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河北易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乐平瑞格畅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SUMTECH LIMITED董事、香港景德镇联谊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世龙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宜云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董事长汪国清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之外,刘宜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024年5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24年6月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上述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已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江金华: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城市燃气及热能工程专业,1983年至1993年在江西景德镇焦化煤气集团担任工程基建安装科副科长、生产准备部副主任、煤气储配车间主任;担任景德镇市煤气公司技术科长、副经理、总工程师,集团战略规划室主任等职位;1993年至1994年在海南海口燃气集团工程公司担任副经理、工程总负责人;1995年至1999年7月在景德镇焦化总厂担任技术改造部工程师;1999年8月至2000年10月在上海能率公司(燃气热水器公司)任职技术开发部工程师、售后服务部工程师、市场营销部江苏省苏锡常大区销售经理;2000年11月至2007年9月在上海通达能源公司担任工程技术总监、总工程师、副总裁;2007年10月至2012年在上海华通能源公司担任工程技术总监、总工程师;2013年至2016年在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担任工程部总经理;2017年至2022年8月在上海鼎缘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2022 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江金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金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胜强: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博士后、教授,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重庆会计领军人才,重庆首批会计咨询专家。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本科就读于武汉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硕士研究生就读于武汉科技大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2005年3月至2011年12月,博士研究生就读于重庆大学会计学专业;2012年9月至2016年6月,博士后就读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在香港浸会大学做访问学者;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在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弗雷斯诺分校做访问学者;2004年至今在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从事会计学的教学工作,现任奥斯康生物(南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01317)独立董事、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50)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胜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胜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温乐: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硕士。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就职于北京市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9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22 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温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温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汪天寿: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汉族,经济师。毕业于西南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历,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科技金融中心(深圳)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深圳市市委决策咨询委员会金融专家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

  截至目前,汪天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天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曙露: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拥有工商管理专业及测绘专业双学士学位。2011年至2019年担任深圳市西西玛影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至2023年1月担任中和野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深圳双色空间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至今担任深圳双色空间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彭曙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曙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中华: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职称。1986年9月于江西电化厂计量科工作,先后任供应科计划员、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主办、部长、总经理助理;2006年1月至12月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2006年12月始,先后任江西电化精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2011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共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至2018年2月);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共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上海洎水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2月至今担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高中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高中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简历

  汪国清: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至2003年,在江西电化工作,历任江西电化厂副厂长、江西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6年,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13年任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16年1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乐平市瑞格畅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乐平市洎洋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子公司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江西世龙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汪国清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股东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副董事长刘宜云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之外,汪国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024年6月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该纪律处分已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角龙: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会计师。1988年至2003年在江西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的内部银行副行长、计财处处长、供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3年至2017年在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乐平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乐平市洎洋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江西世龙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李角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亦通过公司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外,李角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寿发: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至2003年,先后担任江西电化厂基建办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处长、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3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公司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江西世龙化工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寿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王寿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程文明: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1991年至2003年,先后任江西电化厂车间技术员、助理工程师;2003年至2017年任公司车间主任、发展部部长、热电生产部部长;2017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程文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妙华:女,1974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2003年5月在江西电化厂财务科工作,从事银行出纳、成本会计;2003年6月至2004年11月任电化高科财务部材料及成本会计;2004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电化高科热电财务部主办会计;2010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本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20年6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长。

  截至目前,潘妙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范茜茜:女,199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6月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8年7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历任材料会计、证券部副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范茜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俊诣:男,汉族,1995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经济师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证书。2021年6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年9月至2024年3月在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审计专员,2024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审计专员。

  截至目前,吴俊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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