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进展:本项目2400t/a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00t/a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200t/a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000t/a氨乙基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2000t/a正辛基三乙氧基硅烷、50t/a正十二烷基三甲氧基硅烷、16000t/a工业级正硅酸乙酯和15000t/a光纤级四氯化硅、500t/a电子级四氯化硅、1000t/a电子级三氯氢硅、300t/a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生产装置及相关附属装置具备试生产条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1日和2022年7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和《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同时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占地880亩,分两期建设,规划的主要产品为三氟化氮、六氟丁二烯、三氯氢硅等电子特气以及功能性硅烷。

  2023年3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远新材料投资4,883.00万元在本项目基础上扩建5000吨/年的电子级硅烷项目;2023年5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80000吨/年光伏级三氯氢硅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具备试生产条件;2024年2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5000吨/年的电子级硅烷产品开始试生产;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500吨/年的三氟化氮产品开始试生产;2024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15000t/a的氯丙基三甲氧基硅产品、25000t/a的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产品、HC1尾气处理装置开始试生产;2024年12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3900t/a3-缩水甘油醚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4000t/a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HY171)、2000t/a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生产装置及相关附属装置开始试生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所披露的三氯氢硅装置已基本稳定运行,电子级硅烷、三氟化氮等其他产品正在试生产过程中。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和远新材料取得了宜昌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危化项目备字[2025]1号)(以下简称“《试生产告知书》”),要求和远新材料“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试生产安全,试生产期限为2025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试生产告知书》的取得,标志着本项目2400t/a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00t/a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200t/a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000t/a氨乙基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2000t/a正辛基三乙氧基硅烷、50t/a正十二烷基三甲氧基硅烷、16000t/a工业级正硅酸乙酯和15000t/a光纤级四氯化硅、500t/a电子级四氯化硅、1000t/a电子级三氯氢硅、300t/a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生产装置及相关附属装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试生产。

  三、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是公司的重点投资项目,本次具备试生产条件的2400t/a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00t/a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200t/a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000t/a氨乙基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2000t/a正辛基三乙氧基硅烷、50t/a正十二烷基三甲氧基硅烷、16000t/a工业级正硅酸乙酯和15000t/a光纤级四氯化硅、500t/a电子级四氯化硅、1000t/a电子级三氯氢硅、300t/a电子级二氯二氢硅产品,是公司投建的硅基新材料及硅基电子特气系列产品,以上产品的建成投产,标志着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硅基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所规划的硅基电子特气及硅基新材料产业链正逐步形成,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及硅基新材料领域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根据《试生产告知书》,和远新材料将根据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试生产情况,在结束试生产投入正式生产前,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特别提醒:本项目2400t/a甲基丙烯酰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00t/a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200t/a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000t/a氨乙基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2000t/a正辛基三乙氧基硅烷、50t/a正十二烷基三甲氧基硅烷、16000t/a工业级正硅酸乙酯和15000t/a光纤级四氯化硅、500t/a电子级四氯化硅、1000t/a电子级三氯氢硅、300t/a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生产装置及相关附属装置,从试生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同时,在前期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观察和不断提升,亦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试生产告知书》(危化项目备字[2025]1号)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03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银行授信情况概述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天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赐”)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武汉长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临”)开展银行贷款业务,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分别提供不超过1,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开展银行贷款业务,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市天赐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锋

  2、注册地址:武汉市蔡甸区龙王二路3号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9年7月1日

  5、经营范围: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销售;气瓶充装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武汉长临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马超

  2、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柏木岭村武汉市宏江冷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1号办公室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9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仕保

  2、注册地址: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竹泽路26号

  3、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年5月8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股不低于79.31%,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相关主体持股不高于20.69%,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增资扩股事项尚在推进中,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及银行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武汉天赐与湖北银行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公司为武汉天赐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武汉天赐与湖北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武汉市天赐气体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2、公司与湖北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武汉市天赐气体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1,400.00万元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及武汉长临分别与湖北银行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公司为武汉长临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武汉长临与湖北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武汉长临能源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2、公司与湖北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武汉长临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1,400.00万元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及潜江特气分别与广发银行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公司为潜江特气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潜江特气与广发银行签订的《额度贷款合同》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债务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2、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保证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69,808.31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8.78%。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额度贷款合同》;

  4、银行放款通知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