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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开放赎回和基金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万家中证A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11月21日起开始办理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24年12月6日起,万家中证A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万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万家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自2024年12月13日起开始办理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赎回及基金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13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A类、C类、Y类份额的赎回和A类、C类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赎回业务

  3.1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针对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日、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针对C类、Y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C类、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后的余额,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10%=10.5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10.50=10,489.5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持有时间为10日,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89.50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7日,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00元

  赎回费用=11,48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0.00=11,480.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持有期大于7日,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00份Y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7日,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Y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00元

  赎回费用=11,48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0-0.00=11,480.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00份Y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Y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持有期大于7日,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4.转换转出业务

  4.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2转换转出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之间暂不能互相转换。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3其它与转换转出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本基金通过我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转换至万家天添宝A份额(004717)不限制单笔最低转出份额;其他情况本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的有关事项请参见电子直销平台的相关页面、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通转换业务的时间及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网址:http://www.wjasset.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5.2非直销销售机构

  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具体可办理的业务类型等信息,请参照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另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4年11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A类、C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自2024年12月13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Y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和基金转换转出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

  网址:www.wjasset.com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2)联接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可能具有与目标ETF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净值增长率的风险、目标ETF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由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等;(3)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包括股指期货交易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国债期货交易风险、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等;(4)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所跟踪的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万家中证A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年度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投资人将面临基金终止清盘的风险。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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