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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王金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王金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原因,王金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后续仍在公司从事专项工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金鑫先生的职务变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王金鑫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2月31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2025年1月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王金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2,868万元

  ● 具体委托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发生过两次同类别交易。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亿元委托贷款。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16万元委托贷款。上述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8年公司控股企业京能十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268万元,其中:“京能十堰热电粉尘超净排放协同处理技术运用及推广项目”1,560万元,“涿州热电燃煤电厂脱硫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600万元,“涿州热电火力发电零水排放智慧水网系统开发与示范项目”108万元。

  2021年公司全资企业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热电协同的智慧供热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请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600万元。

  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资本金共计2,868万元拨付到位。鉴于上述委贷已到期,公司拟继续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将2,868万元委贷延续三年。

  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的要求,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因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京能集团2023年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46,335,344.70万元、净资产16,809,472.33万元;营业收入9,207,597.41万元,净利润531,360.63万元。

  京能集团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48,084,895.04万元、净资产17,050,618.75万元;营业收入6,772,365.96万元,净利润434,266.41万元。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2,868万元,用于公司下属三家电厂科技项目投入。鉴于上述委贷已到期,公司拟继续向京能集团申请将2,868万元委贷延续三年。本次委托贷款利率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发生过两次同类别交易。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亿元委托贷款。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16万元委托贷款。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用于公司下属三家电厂科技项目投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868万元委托贷款,延续三年,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的要求,用于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科技项目投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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