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概述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四年度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将与国贸控股签订《担保收费协议》,担保费用总额为人民币652.08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国贸控股持有公司39.9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2025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四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4名,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苏毅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内,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达到210,229.6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08月31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国贸控股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1995年8月成立。原名称为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国资产[2006]90号、厦国资产[2016]452号文通知,现已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国贸控股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2021年度营业收入6,049.85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934.60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566.25亿元,净资产1,000.14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075.32亿元,净利润20.59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941.24亿元,净资产1,122.19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589.34亿元,净利润4.61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国贸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国贸控股持有公司39.9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国贸控股为公司二〇二四年度的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计收担保费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二〇二四年度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将按照该业务类型的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发展,国贸控股对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增强了公司的对外融资能力,保障公司资金顺畅运转,为此公司支付相应担保费用是合理的。二〇二四年度公司应支付予国贸控股的担保费用为人民币652.08万元,计入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财务费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97亿元(含与国贸控股下属公司发生的存贷款业务单日最高金额5.74亿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1月7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四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国贸控股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四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1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五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若经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二〇二五年度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将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经审议的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为折合人民币84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1月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各担保方的法定代表人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〇二六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子公司的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或小股东通过股权质押、反担保函、同比例或超额担保等措施提供反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述被担保方开展融资是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后方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上述公司资产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二〇二五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46%。
截至公告日,公司与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尚未新签署担保协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05,880.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6.99%。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1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国贸控股将为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20亿元。
国贸控股持有公司39.9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2025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4名,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苏毅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内,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达到210,229.6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2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国贸控股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1995年8月成立。原名称为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国资产[2006]90号、厦国资产[2016]452号文通知,现已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国贸控股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2021年度营业收入6,049.85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934.60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566.25亿元,净资产1,000.14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075.32亿元,净利润20.59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941.24亿元,净资产1,122.19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589.34亿元,净利润4.61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国贸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国贸控股持有公司39.9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国贸控股向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20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息收取标准参照市场利率,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国资控股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国贸控股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20亿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情况计算相应借款费用,因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将计入公司的财务费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97亿元(含与国贸控股下属公司发生的存贷款业务单日最高金额5.74亿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1月7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国贸控股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并收取相应的借款费用。借款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情况,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1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17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5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第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第9、11项关联交易事项,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5年1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5年1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四年度战略规划检核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数智产业研究院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价值共创,赋能公司数智产业发展,同意公司设立数智产业研究院。数智产业研究院主要职能包括行业发展研究、科技信息管理、市场行情把握、产品规划论证及研发协同管理。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过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一次或分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将一次或分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次发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发行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本数),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拟由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增信担保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是否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存量有息负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事项、挂牌地点,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挂牌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将一次或分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次发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发行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本数),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担保情况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拟由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增信担保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是否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存量有息负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承销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挂牌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挂牌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挂牌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四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为公司二〇二四年度部分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意公司与国贸控股签订《担保收费协议》,担保费用总额为人民币652.08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苏毅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四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2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各担保方的法定代表人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〇二六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公司、子公司的需求分配对各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同意公司与国贸控股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国贸控股将为公司提供资金,由公司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对外融资成本,最高在手余额不超过20亿元。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苏毅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2025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三)、(七)至(十六)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 永续中票发行方案
1.发行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4.发行期限: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的永续票据,依照市场情况适当调整。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通过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6.担保情况:本次永续中票由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担保。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永续中票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 申请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永续中票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永续中票注册、发行等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中票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永续中票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办理与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审批程序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票事宜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进展情况。
四、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票,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5—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将采用发行中期票据的方式筹集资金。采用中期票据方式融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可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3-5年期;
3、利率:发行利率随行就市,最终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承销方式:当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余额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8、登记和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
9、担保情况:无担保;
10、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
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融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利率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2)签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决定聘请发行中期票据必要的中介机构;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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