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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特殊,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战略规划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23日(周四)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特殊,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932,503.3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2,773,086.19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97,549,768.54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56,721,478.76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信心,结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预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463,629,103股(总股本466,295,7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2,638,629股以及拟回购注销股份28,000股)为基数预计,本次现金股利预计派发金额为46,362,910.30元(含税)。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综合考虑未来战略规划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相关规定,给予了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23日(周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3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2、特别说明和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传真:0571-86978623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shaoqiaorong@haers.com

  5、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登记表。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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