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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6证券简称:苏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03

  转债代码:127032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行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大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1月1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购买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合计增持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3.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本行收到大股东国发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其计划自2025年1月14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或购买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增持本行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计划增持主体: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计划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国发集团持有本行股份537,018,488股,占本行截至2025年1月7日总股本的14%。

  3. 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国发集团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4. 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国发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3,642,188股,其中在2024年10月28日增持本行股票过程中因误操作以7.89元/股的价格卖出23,700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计划以共计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买入本行股份(含购买可转债转股)。

  3.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1月14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须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本行股票的规定。

  5.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或购买可转债转股。

  6. 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锁定期: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8.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9.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本行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4. 本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说明;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966证券简称:苏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04

  转债代码:127032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累计

  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大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行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9%增加到14%,累计权益变动达到5%。

  3.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1月8日收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8月2日到2025年1月8日,国发集团因大宗交易增持、无偿划转受让、集中竞价增持、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等原因导致在本行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从9%增加到14%,累计权益变动达到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8月2日,苏州银行在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并上市。上市时,国发集团持有300,0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持股比例为9.00%。

  2022年5月11日,因苏州银行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股,不送红股。该次权益分派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股份数量由300,000,000股增加到330,000,000股,持股比例仍为当时总股本的9.00%。

  2023年6月27日,国发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22,0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该次交易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352,000,000股,持股比例为当时总股本的9.60%,较变动前增加0.60%。

  2024年2月19日,国发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形式受让81,4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该次非交易过户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433,400,000股,持股比例为当时总股本的11.82%,较变动前增加2.22%。详细情况见苏州银行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1月8日,国发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103,618,488股苏州银行股份。该次交易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537,018,488股,持股比例为截至2025年1月7日总股本的14.00%,较变动前增加2.18%。

  在上述过程中,由于苏州银行发行的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换为苏州银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国发集团持股比例存在被动稀释的情况。

  以上原因综合导致国发集团在苏州银行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增加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国发集团持股情况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中,除无偿划转受让的股份不涉及资金的交付外,国发集团增持本行股票涉及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并将在后续股权管理中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2.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3.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本次权益变动中,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事前已取得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财政厅同意,国发集团持股中资商业银行10%以上股东资格事前已经过江苏金融监管局核准,相关股权已在结算公司完成过户登记,近期集中竞价增持已获得苏州市财政局核准。

  五、备查文件

  1. 国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2. 国发集团出具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966证券简称:苏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02

  转债代码:127032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行转债”

  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票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8日的19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苏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9元/股的130%(含130%),即8.05元/股。

  若在未来11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本行股票收盘价不低于8.05元/股,将触发“苏行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行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苏行转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8号)核准,本行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深交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1〕470号)同意,本行可转债于2021年5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苏行转债”,债券代码“12703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苏行转债”自2021年10月18日起可转换为本行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8.34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6.19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苏行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8日,本行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苏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9元/股的130%(含130%),即8.05元/股。若在未来11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本行股票收盘价不低于8.05元/股,将触发“苏行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行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苏行转债”。

  三、风险提示

  本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苏行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本行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8日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苏州银行

  股票代码:002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无偿划转)

  、股份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银行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3.法定代表人:张涛

  4.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758728U

  7.营业期限:1995年8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苏州市财政局

  10.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11.联系电话:0512-80780001

  12.邮箱:office1995@szgfjt.com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苏州市财政局持有国发集团100%股权,是国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国发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苏州市财政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国家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3205000141502455,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022年经市主管部门核定,明确金融业、数字金融和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为集团主责主业。目前注册资本为22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状况

  国发集团近三年经审计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净资产收益率=归母净利润/((期初归母所有者权益+期末归母所有者权益)/2)×1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权益变动目的和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原因是为响应苏州市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要求,并基于对苏州银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一步聚焦金融主责主业,增加国发集团金融资产规模比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国发集团计划自2025年1月14日起6个月内增持苏州银行股份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详细情况参阅苏州银行与本报告书同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苏州银行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其他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0日,国发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苏州银行、东吴人寿股份无偿划拨的议案》、同意国发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形式受让81,4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受让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苏州银行股份的议案》,同意通过大宗交易受让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苏州银行2,200万股。

  2023年7月25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有关批复(苏国资复〔2023〕39号),同意国发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形式受让81,4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

  2023年12月7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出具有关批复(苏金复〔2023〕171号),同意国发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形式受让81,4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以及持股比例由9.6%增加为11.82%的股东资格。

  2024年1月18日,江苏省财政厅出具有关复函(苏财金〔2024〕11号),同意国发集团受让81,4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

  2024年9月16日,国发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金融机构的议案》,同意国发集团增持苏州银行股份。

  2024年9月18日,苏州市财政局出具核准意见(苏财金管〔2024〕21号),同意国发集团增持苏州银行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9年8月2日,苏州银行在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并上市。上市时,国发集团持有300,0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持股比例为9.00%。

  2022年5月11日,因苏州银行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股,不送红股。该次权益分派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股份数量由300,000,000股增加到330,000,000股,持股比例仍为当时总股本9.00%。

  2023年6月27日,国发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22,0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该次交易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352,000,000股,持股比例为当时总股本的9.60%,较变动前增加0.60%。

  2024年2月19日,国发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形式受让81,4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该次非交易过户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433,400,000股,持股比例为当时总股本的11.82%,较变动前增加2.22%。详细情况见苏州银行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1月8日,国发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103,618,488股苏州银行股份。该次交易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537,018,488股,持股比例为截至2025年1月7日总股本的14.00%,较变动前增加2.18%。

  在上述过程中,由于苏州银行发行的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换为苏州银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国发集团持股比例存在被动稀释的情况。

  以上原因综合导致国发集团在苏州银行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增加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股份为30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当时总股本的9.00%。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股份为537,018,488股,持股比例为截至2025年1月7日总股本的14.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在苏州银行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并将在后续股权管理中遵守《收购办法》第七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核准

  本次权益变动中,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事前已取得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财政厅同意,国发集团持股中资商业银行10%以上股东资格事前已经江苏金融监管局核准,相关股权已在结算公司完成过户登记。近期集中竞价增持已获得苏州市财政局核准,同意国发集团增持苏州银行股份。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2024年2月19日,国发集团通过无偿划转形式受让81,400,000股苏州银行股份,该次非交易过户不涉及资金的交付。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用于增持苏州银行股份涉及的资金均来源于国发集团的自有资金,支付金额合计815,903,568.50元,资金来源合法,国发集团对资金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借贷或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苏州银行主营业务或者对苏州银行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苏州银行拟购买、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苏州银行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亦不存在苏州银行拟购买、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未来根据实际情况,如有相应计划,国发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没有对苏州银行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没有对苏州银行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没有对苏州银行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没有其他对苏州银行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股份比例为14.00%,苏州银行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苏州银行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影响,苏州银行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财务体系、管理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二、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发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苏州银行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均不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三、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国发集团及其关联方与苏州银行存在关联交易,主要系在苏州银行处的信贷业务等产生的正常资金往来。本次权益变动不对关联交易事项产生影响。

  国发集团承诺如在未来与苏州银行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约定,并依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按照公允原则确定,以保证苏州银行的利益及其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可能与苏州银行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国发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减少、规范与苏州银行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苏州银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银行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苏州银行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苏州银行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苏州银行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如因违反承诺并因此给苏州银行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苏州银行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主要系因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正常资金往来,其中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苏州银行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具体情况(按累计金额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除上述资金往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苏州银行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苏州银行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苏州银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苏州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苏州银行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国发集团买卖苏州银行股票的情况如下:

  

  注:国发集团在2024年10月28日增持苏州银行股票过程中因误操作以7.89元/股的价格卖出23,700股。

  除上述交易外,国发集团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苏州银行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国发集团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2〕0156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国发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3〕0188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国发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4〕0215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3.江苏省国资委有关批复

  4.江苏金融监管局有关批复

  5.江苏省财政厅有关复函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其中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的说明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的说明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说明与承诺

  16.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二、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电话:0512-69868509

  第十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  涛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  涛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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