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月8日10:00点在中海国际中心H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长乔胜俊先生、董事帅巍先生和张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现场会议,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王浩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胜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7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应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刘应刚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刘应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刘应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应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磷化工基地常务副总经理。刘应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刘应刚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王浩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提名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王浩先生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王浩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公司在定期梳理关联关系中发现,公司职工监事宋杨女士配偶的兄弟张旭先生于2024年6月13日起担任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非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张旭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张旭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川发龙蟒自2024年6月13日起成为公司的关联方。自2024年6月13日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川发龙蟒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与川发龙蟒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866.90万元,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补充确认。
就未能及时识别关联方事项,董事会要求公司及各子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关联人识别能力,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鉴于公司现任董事与川发龙蟒不存在关联关系,无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 达股份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下属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146,300万元;预计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川发龙蟒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3,000万元。董事会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金额。在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鉴于公司现任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无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达股份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5-00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见效,构建定位清晰、责权明确、精干高效、管控有力的治理体系,优化原有组织架构,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达股份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浩,中国国籍,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于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工程学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专业学习;1993年7月-1996年3月,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技术员;1996年3月-2000年5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副主任;2000年5月-2002年8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生产综合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处副处长;2002年8月-2006年6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安全生产设备处处长、安全处处长;2006年6月-2010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2010年11月-2017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副安全总监(CSO)、安全环保部主任;2017年6月-2017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区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11月-2019年5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业公司经理;2019年5月-2020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经理;2020年6月-2021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业公司经理;2021年12月-2022年4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2年4月-2023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1月-2023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王浩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王浩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月8日10:30点在中海国际中心H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素清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候选人金代勇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月7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钟素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钟素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同意钟素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钟素清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磷化工基地财务部经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钟素清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钟素清女士将履职至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钟素清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及监事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和监事会对钟素清女士在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提名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金代勇先生的非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止。(金代勇先生简历附后)
金代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公司在定期梳理关联关系中发现,公司职工监事宋杨女士配偶的兄弟张旭先生于2024年6月13日起担任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非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张旭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张旭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川发龙蟒自2024年6月13日起成为公司的关联方。自2024年6月13日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川发龙蟒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与川发龙蟒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866.9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的合理安排,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商业交易行为。鉴于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补充确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宋杨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146,300万元;预计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川发龙蟒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3,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宋杨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代勇,中国国籍,男,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1982年9月—1985年7月,于甘孜州卫生学校西医专业学习;1985年7月—1985年9月,毕业待分配;1985年9月—1995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事、副主任干事(其间:1990年4月—1991年8月,下派至色达泥曲克戈,任副乡长,1991年9月—1993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学习);1995年6月—1995年9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训科副科长;1995年9月—1998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6月—1999年12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99年12月—2001年10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2001年10月—2003年4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4月—2005年8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其间:2004年10月,兼任局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8月—2009年2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6年9月—2008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9年2月—2009年10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2016年2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候选人、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2月—2021年1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月—2022年4月,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金代勇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金代勇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辞职
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与补选董事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董事会于2025年1月7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应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刘应刚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刘应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刘应刚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应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磷化工基地常务副总经理。刘应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刘应刚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王浩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提名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王浩先生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1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书面意见:
提名委员会在审阅了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后,认为王浩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王浩先生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月7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钟素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钟素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同意钟素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钟素清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磷化工基地财务部经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钟素清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钟素清女士将履职至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钟素清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及监事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和监事会对钟素清女士在监事会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金代勇先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提名金代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金代勇先生的非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止。(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金代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浩先生简历
王浩,中国国籍,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于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工程学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专业学习;1993年7月-1996年3月,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技术员;1996年3月-2000年5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三根杉工区副主任;2000年5月-2002年8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生产综合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处副处长;2002年8月-2006年6月,任四川省清平磷矿安全生产设备处处长、安全处处长;2006年6月-2010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2010年11月-2017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副安全总监(CSO)、安全环保部主任;2017年6月-2017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区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11月-2019年5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安全总监(CSO)、矿业公司经理;2019年5月-2020年6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经理;2020年6月-2021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矿业公司经理;2021年12月-2022年4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2年4月-2023年11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1月-2023年12月,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矿业公司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王浩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王浩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金代勇先生简历
金代勇,中国国籍,男,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1982年9月—1985年7月,于甘孜州卫生学校西医专业学习;1985年7月—1985年9月,毕业待分配;1985年9月—1995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事、副主任干事(其间:1990年4月—1991年8月,下派至色达泥曲克戈,任副乡长,1991年9月—1993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政治专业学习);1995年6月—1995年9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训科副科长;1995年9月—1998年6月,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6月—1999年12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99年12月—2001年10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2001年10月—2003年4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4月—2005年8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其间:2004年10月,兼任局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8月—2009年2月,任四川省交通厅航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6年9月—2008年6月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9年2月—2009年10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2016年2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候选人、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2月—2021年1月,任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月—2022年4月,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至今,任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金代勇先生与宏达股份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与宏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截至目前,金代勇先生未持有宏达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交易双方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在定期梳理关联关系中发现,公司职工监事宋杨女士配偶的兄弟张旭先生自2024年6月13日起担任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非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和15.1条之规定,张旭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张旭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川发龙蟒自2024年6月13日起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自2024年6月13日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川发龙蟒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核实,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国际”)与川发龙蟒存在购买和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情形,具体为公司和华宏国际向川发龙蟒销售精制磷铵,华宏国际向川发龙蟒购买磷酸二氢钾。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宏国际与川发龙蟒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866.9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4%,现予以补充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自2024年6月13日起,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川发龙蟒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关联自然人张旭先生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鉴于公司现任董事与川发龙蟒不存在关联关系,无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利益的情形。我们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关联人识别能力,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我们同意公司补充确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法定代表人:朱全芳
注册资本:188,933.861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3314141XG
成立时间:1997年5月20日
川发龙蟒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12.SZ),控股股东为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70%,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川发龙蟒主要从事工业级磷酸一铵、肥料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复合肥、磷酸铁锂生产及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0.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0.9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7.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84.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3.84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旭先生系公司职工监事宋杨女士配偶的兄弟。张旭先生于2024年6月13日起担任川发龙蟒非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二)和第(四)项以及15.1条规定,张旭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进而根据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关联自然人张旭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川发龙蟒自2024年6月13日起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川发龙蟒为A股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磷化工与新能源材料业务,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与其进行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四)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川发龙蟒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2023年6月—2024年5月),公司与川发龙蟒不存在交易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宏国际向关联方川发龙蟒购买和销售产品,属市场化商业交易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与川发龙蟒之间的日常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就未能及时识别关联方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及各子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关联人识别能力,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交易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金额。鉴于公司现任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无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1、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自2024年7月19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2、自成为关联人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5年的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下属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为146,300万元;预计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有色金属矿、磷矿石等原料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成氨、磷酸盐系列产品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1、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四川蜀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蜀城广业贸易有限公司和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自2024年7月19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2、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年6月13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05)。
3、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4、自成为关联人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结算并经审计金额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蜀道集团下属企业
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4年7月19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蜀道集团将承接宏达实业持有的公司536,237,4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9%。2024年9月5日,上述股票中的486,23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93%)已登记至蜀道集团名下,蜀道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6.3.3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三款的规定,自相关安排生效后(即2024年7月19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12个月内,蜀道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四川蜀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蜀城广业贸易有限公司、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为蜀道集团间接控制企业,自2024年7月19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2、关联人介绍
(1)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方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669号
法定代表人:张议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32114063R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2日
主要股东: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水产品批发;鲜肉批发;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电线、电缆经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自: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5.20亿元,净资产5.09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2.64亿元,净利润0.12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2.25亿元,净资产4.73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28亿元,净利润-3.9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无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德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竹市清平镇湔沟村
法定代表人:胡良才
注册资本:13,903.11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205259622C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1日
主要股东:四川蜀道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德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02亿元,净资产3.88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78亿元,净利润0.33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4.36亿元,净资产5.6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27亿元,净利润1.70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无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四川蜀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红旗大道一层至二层(5号景观房)
法定代表人:徐开贵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33MA7F4YKL7P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30日
主要股东:四川蜀道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马边彝族自治县禾丰国有资产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施工,金属经营范围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贵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6.10亿元,净资产9.85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99万元,净利润13.13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0.09亿元,净资产9.3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7亿元,净利润-0.54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无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四川蜀城广业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街8号2层2号
法定代表人:焦蔚华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BK26B07
成立时间:2019年5月13日
主要股东: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9.02亿元,净资产3.75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8.26亿元,净利润0.13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9.94亿元,净资产3.67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22亿元,净利润-0.08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无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中国 (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成都国际铁路港现代物流大厦A区13楼1320号
法定代表人:汤珩
注册资本: 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6AFJHJ41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9日
主要股东: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化肥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2.16亿元,净资产4.78 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2.67亿元,净利润0.26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6.26亿元,净资产4.88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89亿元,净利润0.10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无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旭先生系公司职工监事宋杨女士配偶的兄弟。张旭先生于2024年6月13日起担任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二)和第(四)项以及15.1条规定,张旭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进而根据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关联自然人张旭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年6月13日起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人介绍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法定代表人:朱全芳
注册资本:188,933.861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3314141XG
成立时间:1997年5月20日
川发龙蟒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12.SZ),控股股东为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70%,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川发龙蟒主要从事工业级磷酸一铵、肥料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复合肥、磷酸铁锂生产及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0.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0.94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7.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亿元。(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84.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3.84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无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下属企业和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与其进行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有色金属矿、磷矿石等原料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成氨、磷酸盐系列产品等。有色金属矿交易价格参照伦期所LME价格和上海有色金属网价格;磷矿石和化工产品价格根据国内磷矿石、化工市场供求趋势及市场行情,以行业报价询价、比价、招标成交价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交易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见效,构建定位清晰、责权明确、精干高效、管控有力的治理体系,优化原有组织架构,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经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具体如下:
一、优化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本部原有10个部门、3个业务中心,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财务审计部、工程审计部、法律事务部、党群工作部、行政部、物资供应部、营销中心、企管中心、技术中心。
现将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调整为11个部门、1个业务中心,分别是:经营管理部、战略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安全环保部、审计工作部、内控法务部、党委工作部、综合办公室、纪检办公室、集采中心。
二、设立分公司
1、将公司本部磷化工基地和有色基地以分公司模式运行,分别设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什邡磷化工分公司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分公司。
2、设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上述分公司基本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分公司后续设立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4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4日
至2025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和议案3经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2和议案3经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5年1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s.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宏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宏达股份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宏达股份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14楼)
(三)登记时间:2025年1月22日(上午9: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傅婕
联系电话:028-8614108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14楼
邮政编码:610095
电子邮箱:dshbgs@sichuanhongda.com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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