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5年1月8日发布了《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公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豪科技”)控股子公司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汉网际”)被列入北京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39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兴汉网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S202411000086,发证日期:2024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兴汉网际本次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等规定,兴汉网际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兴汉网际2024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兴汉网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不影响公司2024年已披露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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