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吕希强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李成富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王锁会董事已辞任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股东会已经选举付永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应调整后如下:
1、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召集人:刘俊勇先生
委员:刘俊勇先生、侯志勤女士、付永杰先生。
2、 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孙汉虹先生
委员:孙汉虹先生、刘俊勇先生、吕希强先生。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侯志勤女士
委员: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韩泳江先生。
4、 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韩泳江先生
委员:韩泳江先生、李成富先生、吕希强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
5、 科技创新委员会
召集人:韩泳江先生
委员:韩泳江先生、吕希强先生、孙汉虹先生。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2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韩泳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吕希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何骞女士、监事陈泰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候选人付永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 董事会秘书张园园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5、 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4为普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伟伟、王智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与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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