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相关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4年12月2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0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1号楼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福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其中向文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利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 《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议案7
以上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议案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议案5、议案6
议案1-3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议案5梁稳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6梁稳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强先生、廖旭东先生回避表决。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凌芝、罗寰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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