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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注:2022年11月,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预付款,但采购协议未执行,预付资金被实际用于增资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参股的其他企业,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600万元,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已全部收回资金占用的本金及利息。保荐机构获悉天力锂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于2024年6月23日至2024年6月25日期间,就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对天力锂能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督促上市公司完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整改。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凯        马  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天力锂能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培训方式:现场授课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授课以及线上远程会议的方式对上述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文件,对上市公司董监高和大股东的基本义务、减持规定、信息披露和责任进行重点学习,同时结合近期监管处罚案例对违反相关法规应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进行重点阐述。

  三、培训总结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天力锂能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并充分沟通,积极配合。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就上市公司董监高和大股东的基本义务、减持规定、信息披露和责任进行了专项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使上述人员学习了新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违反相关法规需承担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情况有深入的了解,结合相关案例分析,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保荐代表人:                

  李     凯         马      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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