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综上,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5-00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五洲交通”)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2015年1月6日)关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从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及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及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而收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以下书面承诺:
报告期内,五洲交通及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若五洲交通存在《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中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五洲交通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5-00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鉴于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5-00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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