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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0日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梁伟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94人,代表股份765,557,7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5442%。

  ①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733,256,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2301%。

  ②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2人,代表股份32,301,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140%。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92人,代表股份32,301,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140%。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39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9%;反对4,157,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43,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77%;反对4,157,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05%;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雨涵、陈兵兵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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