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峻立、张迪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