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7证券简称:云从科技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相关部门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政策的咨询,公司相关部门已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3)。
4、2023年10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7、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8、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28,122,118.15元,实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触发值目标、但未达到目标值,由此激励计划本次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99.39%,故将对因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部分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共计1.0712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1.141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此外,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考核得分为C,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5831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52.7956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4、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27证券简称:云从科技公告编号:2025-008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3.950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3,693.8787万股的0.77%。其中,首次授予6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3,693.8787万股的0.62%,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1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3,693.8787万股的0.15%,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授予价格:5.79元/股,即在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7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30人,预留授予11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公司基于不同类型激励对象岗位职责、过往贡献和业绩表现、未来绩效目标要求等因素,在综合考虑了公司长期激励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16人、第二类激励对象114人,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1) 第一类激励对象
2) 第二类激励对象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由此,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相关部门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政策的咨询,公司相关部门已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3)。
(4)2023年10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7)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8)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73.9506万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均为“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7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本次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为173.9506万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归属173.950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10月27日。
(二)归属数量:173.9506万股。
(三)归属人数:72人。
(四)授予价格:5.7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130名,除5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考核得分为C、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7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3.950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4、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公告》;
(三)《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27证券简称:云从科技公告编号:2025-003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继伟、杨桦、李夏风、游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继伟、杨桦、李夏风、游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 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⑥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⑨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继伟、杨桦、李夏风、游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继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73.9506万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继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下午15: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2)。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27证券简称:云从科技公告编号:2025-004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周哲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归属173.950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27证券简称:云从科技公告编号:2025-006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8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延峰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延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15年至2018年,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2017年至2021年,任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媒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执行院长,上海交大工业创新研究院理事长,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第十六届上海市人大代表,国家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专家组成员,国家发改委人工智能产业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
2、征集人王延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月9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意公司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1日15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会议室
(三) 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2)。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5年2月6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0日(每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0969707
联系人:周阳帅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延峰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云从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327证券简称:云从科技公告编号:2025-001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张岭先生与公司签订过《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其负责的工作已交接完毕,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一、张岭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核心技术人员张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离职后,张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张岭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张岭先生基本情况
张岭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计算机专业博士学位。2003年至2018年期间任IBM中国开发中心的高级技术主管,负责IBM软件产品技术架构、云平台开发、持续交付与运维及研发管理工作;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任传化智联的智能化技术中心总经理、传化智联技术副总裁;曾任公司副总裁、AI平台中心负责人,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张岭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的研发任务已交接其他研发同事负责,其离职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张岭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张岭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岭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张岭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类信息、经营类信息、文档类信息和客户、供应商、用户及公司员工等人员的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岭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及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创始人周曦博士的带领下已经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核心研发人员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技术功底,研发团队结构合理、技能全面,形成了技术人才壁垒,有力地支撑了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队伍的建设,制定了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丰富的人才培养方案,具备良好的人才梯队基础,保证源源不断地人才供给和内部人员的能力提升。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加强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研发人员的培训,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完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自主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巩固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技术优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为2人,变更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未因张岭先生的离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张岭先生离职时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各类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地推进状态。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储备培养,引进优质人才,搭建研发人才梯队,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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