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7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