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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民爆”)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质权人”)签署了《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宏大民爆将所持有内蒙古日盛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盛民爆”)51%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为公司与质权人签订的存量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3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民爆对母公司提供担保,已履行了内部决策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8-05-14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1349C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5、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6、注册资本:76000.2247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开发;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公司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9、经查询,被担保人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质人: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2、质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3、主合同:质权人与公司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并购贷款)

  4、主债权本金:壹亿伍仟叁佰万元整,浮动利率具体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5、主债务履行期限: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8年11月29日止。

  6、质物:出质人自愿提供其持有的日盛民爆51%股权设定质押。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宏大民爆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宏大民爆可控的范围之内,宏大民爆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母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宏大民爆的正常经营,且母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宏大民爆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额为43.5亿元,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14,855.12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26%,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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