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5-00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4-014 号)。
2025年1月13日,公司收到希格玛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希格玛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赵亮先生(项目合伙人)、张建峰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因赵亮先生工作变动,希格玛现指派闻超女士接替赵亮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闻超女士(项目合伙人)、张建峰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闻超女士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4年3月开始在希格玛执业,现任希格玛北京分所负责人、高级合伙人,希格玛北京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二)诚信记录
闻超女士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闻超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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