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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版)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3版)

  (上接C1版)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8、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5年1月15日(T-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19.0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5年1月1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8.25倍。

  截止2025年1月10日(T-4日),《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1月10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19.0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7.0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1月10日(T-4日)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8.2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19.76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公司研发实力突出,技术和服务水平行业领先,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始终坚持以技术驱动发展,将研发创新和技术积累放在企业发展首位。公司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参与行业制定行业标准,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共同建立了“林木生物质低碳高效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公司研发实力突出,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优势,针对不同原材料特点和市场对产品的需求,能够通过快速研发和技术创新,研制出更加适合国内客户的生产线设备,有效解决客户痛点。公司向市场先后推出全球首条薄型竹刨花板生产线、全球首条工业化生产的连续平压芦苇刨花板生产线、0.8毫米超薄纤维板生产线、可饰面木质重组材料连续平压生产线、板坯高压预热装置、双钢带重型预压机等行业首台套产品。

  公司以产品产能大、效率高、运行成本低等特点在竞争中占有一定优势,连续压机等核心产品的性能指标与竞争对手相比整体不存在明显差异,运行速度等部分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获得了较高的客户认可度。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对下游客户的服务质量,并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具备更快的响应速度和更全方位的服务能力,不仅为客户实现人造板生产的连续化、规模化提供设备支持,还在生产工艺方面为客户提供深入指导,帮助客户实现发展壮大。

  2)行业竞争格局较为稳定,公司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海外市场开拓加速

  2010年之前,我国人造板连续平压生产线高端装备一直被欧洲厂商长期垄断。公司成立后,从研发出中国第一台连续辊压热压机起步,于2008年成功研发出我国首条连续平压生产线,并于2010年实现了国产连续平压生产线的市场化推广,引领我国在人造板制造高端装备领域打破垄断,开启了自主研发、国产化替代的征程。目前,全球人造板连续平压生产线装备市场基本由公司和两家德国企业所占据,行业壁垒进入较高,竞争格局较为稳定。

  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林业工程及装备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数据统计,于2017年至2023年投产的连续平压纤维板和刨花板生产线中,公司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8.08%和28.72%,位列行业第一和第二名。

  海外市场方面,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在俄罗斯、韩国、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等10个国家实现业务开拓,累计签订海外生产线订单18个。2021年以来,公司加强海外市场开拓布局,累计新增12个海外生产线订单。公司目前已与全球或当地知名的人造板企业合作,通过样板线示范,树立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进入到海外市场加速开拓阶段。

  3)公司不断探索开拓生产线新应用领域,延伸产品链,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除人造板外,公司已将核心技术和产品向其他非生物质新型材料板材制造领域拓展,产品已成功运用于无机纤维板、热塑性复合板(如魔晶板)、热固性复合板(如碳纤维板)、陶瓷板等新型材料板材的生产。其中,无机纤维板是一种新型的保温、隔燃、吸声材料,具有质量轻、导热系数小、吸热、不燃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等。公司已累计销售3条无机纤维板生产线,分别以玄武岩、废钢渣和煤气化渣为原材料,将对我国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环保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公司在自主研发生产线主线工段产品的基础上,持续向前后工段延伸产品链,扩大生产线自主供货范围,目前已成功研发出环式刨片机等备料工段设备并已实现市场化推广,并正在进行其他工段部分设备的研发。

  连续平压技术在非生物质新型材料板材领域的应用和推广,以及公司产品线的丰富和延伸,将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综上,发行人公司研发实力突出,技术和服务水平行业领先,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海外市场开拓加速,并持续开发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延伸产品链。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系在参考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发行人的产品及服务优势、技术创新水平、市场占有率及开拓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能力等因素后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2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252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87.17%;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612,710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87.47%,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207.45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0,065.7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9.08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3.48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5,435.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6,178.33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19.3245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主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2,181.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按本次发行价格19.08元/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3.48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5,435.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6,178.33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亚联机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582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亚联机械”,股票代码为“001395”,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181.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724.00万股。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平安证券亚联机械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亚联机械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亚联机械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12.264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73%。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18.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12.264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73%。最终战略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8359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83.5859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1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85.1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9.8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968.7359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5年1月10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08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2.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3)16.1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17.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月16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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