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目前无本次投资开展相关业务的人员储备、技术、资源配置等,本次对外投资主要依托合作方及管理团队在相关人员储备、原材料采购及渠道销售方面的资源。
2、新设合资公司所从事的属于公司拓展的新业务,受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等因素影响,能否按计划投入运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国际咖啡供求关系变化、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竞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对外投资合作属于跨行业投资,由于公司本身缺少合资公司所在行业人才和管理经验,存在一定的跨行业整合风险。虽然公司将通过提名董事、任命财务负责人等多种方式,全面参与合资公司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事务,并将合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内控体系,积极防范与应对风险,但是若是合资公司设立后公司难以高效协同发展,将可能因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整合风险而造成公司损失。
5、设立新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按计划内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建股份”)于2025年1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0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相关各方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并对《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向上交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问题一、公告显示,本次投资的合资方上海埃塞认缴出资2000万元,该合资方成立于2024年5月13日,注册资本10万元,公司称合资方在埃塞俄比亚的咖啡豆出口业务具有渠道资源优势,管理团队从事咖啡等连锁品牌运营多年。请公司:(1)补充披露合资方与管理团队的背景,以及具体渠道资源优势、运营经验,说明合资方成立时间短且注册资本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而说明公司与该合资方的合作是否审慎、合理;(2)说明合资方投资资金具体来源,以及合资方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补充披露公司对本次投资的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分析当前咖啡豆进口及相关产业链行业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人员储备、技术、资源配置等,评估公司本次投资的可行性与审慎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一、补充披露合资方与管理团队的背景,以及具体渠道资源优势、运营经验,说明合资方成立时间短且注册资本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而说明公司与该合资方的合作是否审慎、合理;
(一)合资方与管理团队的背景
本次对外投资合资方为上海埃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埃塞”),其核心成员为李刚、龙杰。
李刚先生,2010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渣打银行上海分行客户经理、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财富管理总监;2013年至今,任上海元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李刚先生曾多次前往非洲、中亚等地进行商务洽谈,主要包括拓展海外基建市场以及进出口贸易等,在埃塞俄比亚具备较好的渠道资源。
龙杰先生,自2003年起担任格林豪泰连锁酒店运营总监;2010年起先后担任一嗨租车运营副总裁、神州租车运营副总裁及神州专车副总裁;2017年担任瑞幸咖啡创始团队成员及副总裁。自2021年至今,龙杰先生担任智之选(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CEO,上海脉驰文化合伙人,印尼TOMORO COFFEE总顾问。龙杰先生具有二十余年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经验,曾长期担任连锁酒店、汽车租赁、咖啡连锁零售等消费行业内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咖啡行业的原料采购、销售及企业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对合资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拥有良好的市场资源。
合资方作为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伙伴及主要管理团队的持股平台,其核心管理团队一直从事与本次对外投资业务相关的运营工作,拥有丰富的行业背景经验,具备与公司合作开展新业务的能力。
(二)渠道资源及运营经验
1、源头直采
管理团队与埃塞俄比亚咖啡和茶叶管理局、埃塞俄比亚商品交易所(ECX)、埃塞俄比亚咖啡庄园进行了多次磋商,未来拟直接通过与埃塞俄比亚咖啡庄园合作,从源头获取优质的咖啡豆资源;合资方管理团队将协助合资公司与埃塞俄比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发咖啡豆进口长协价格机制,保证原料价格稳定。这种源头直采模式不仅保证了咖啡豆的采购量、新鲜度和品质,还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2、市场销售渠道
合资方管理团队长期从事咖啡产品的进口及咖啡下游连锁品牌的运营工作,在行业内拥有较高影响力及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其资源涵盖咖啡烘焙商、零售商、餐饮企业等多个领域。未来,公司将加强对此类客户的拓展及维护工作,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动态,根据市场反馈调整产品策略,确保进口的咖啡豆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品质把控
品质是咖啡豆进口业务中的核心,管理团队不仅从咖啡豆的种植环节与当地的农民和庄园主密切合作,确保咖啡豆的种植符合国际标准;在采摘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精选优质咖啡豆,以保证咖啡豆的品质和口感。在进口前,管理团队将对每一批咖啡豆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际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要求。
(三)合资方成立时间短且注册资本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而说明公司与该合资方的合作是否审慎、合理
本次合作方上海埃塞成立于2024年5月13日,注册资本10万元,设立初衷为专门从事与埃塞俄比亚相关合作业务,由于设立时尚未明确具体的投资项目,故未进行增资。目前与上市公司达成合资合作协议后,相关合作方及管理团队将在合资公司注册完成90日内以自有资金对上海埃塞进行增资,其中李刚出资1,300万元,龙杰出资700万元,上海埃塞将以此履行对合资公司的出资义务,本次增资将与上市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资金同步、同比例到位。
综上所述,本次合资方与管理团队凭借其现有的渠道资源及运营经验,具备运营咖啡豆进口相关业务的能力。公司与合资方的合作是审慎、合理的。
二、说明合资方投资资金具体来源,以及合资方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本次合资方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经查阅股权关系,合资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同时,本次合资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补充披露公司对本次投资的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分析当前咖啡豆进口及相关产业链行业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人员储备、技术、资源配置等,评估公司本次投资的可行性与审慎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管理层通过与合作方管理团队的交流访谈、组织团队对咖啡行业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研究、对合作方管理团队的资源储备及能力进行评估等,同时结合国内咖啡市场供求、竞争环境及投资风险,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形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当前咖啡豆进口行业情况
根据自律性行业组织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出具的《2024中国进口咖啡行业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自全球进口咖啡总额11.1亿美元,同比增长0.5%,进口额十年复合增长率13.6%,高于整体食品进口复合增长率2.3个百分点;进口量19.7万吨,同比增长12.3%。2023年中国自全球进口各类咖啡产品中进口额最大的是咖啡生豆,其进口额为6.1亿美元,同比增长22.0%,占中国进口咖啡总额的55.6%;进口量为13.99万吨,同比增长29.3%,占中国进口咖啡总量的71.1%。2024年1-6月进口量11.58万吨,同比增长了157.8%。上述数据体现了中国对进口咖啡需求的稳步上升。
2023年,在中国咖啡生豆进口各来源地中,进口额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巴西、埃塞俄比亚、哥伦比亚,其中自埃塞俄比亚进口额为1.4亿美元,占比23.5%。
(二)咖啡豆相关产业链行业情况
咖啡相关产业链行业情况如下:
咖啡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咖啡豆供应,包括种植采摘、粗加工、分级、挑选、称重及包装等,为产业链上游。产业上游整体以进口咖啡豆为主,种植地区分散,分布在南美、非洲及东南亚。主要生产国为巴西、埃塞俄比亚、越南等。
第二阶段为咖啡豆的精加工,包括烘焙、萃取等,为产业链中游。不同烘焙程度可以满足不同咖啡用户对于咖啡口味的需求。咖啡萃取是对烘焙完成的咖啡豆进一步加工,在保留风味的情况下对咖啡进行浓缩,制作出更易饮的产品形式,如速溶咖啡粉、咖啡萃取液、冻干咖啡等。
第三阶段为速溶咖啡、即饮咖啡、现磨咖啡等成品的制作、销售,为产业链下游。速溶和即饮咖啡等咖啡产品由工厂统一加工后销往各零售商;现磨咖啡主要由咖啡店、便利店与自主咖啡机等线下服务场所制作并销售。
据自律性行业组织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出具的《2024中国进口咖啡行业报告》显示:国内咖啡消费者规模已突破3亿人,中国咖啡市场快速增长,据行业推算,2024年中国咖啡产业规模将增至3,133亿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7.14%。咖啡及咖啡产品供应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国内咖啡下游消费端的旺盛需求及巨大的增长潜力促进了对优质咖啡豆的消费和进口贸易的需求,导致上游原料咖啡豆进口需求逐年增长。
因此,通过审慎研究和行业分析,经充分协商,公司决定以咖啡豆进口相关业务为契机,与合资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聚焦埃塞俄比亚的咖啡豆进口及销售。
(三)公司关于本次投资进行的人员储备、技术、资源配置
1、人员储备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处于筹备阶段,上市公司目前暂无咖啡业务相关人员储备,前期主要依托于合作方及管理团队。本次对外投资合作方及管理团队从事咖啡等连锁品牌运营多年,在咖啡运营、中国企业出海等方面拥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将以与合资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形式全职参与合资公司经营。未来合作过程中,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的发展情况向合资公司委派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专业人才,帮助合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标准,建立相关内控及运营体系,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及合资公司运营合规性,化解上市公司进入咖啡行业面临的跨界经营风险,提高跨界管控能力。
2、技术储备
本次对外投资开展的业务主要为咖啡进口相关业务,主要依托上、下游渠道资源和实际运营经验,不存在技术壁垒,上市公司目前暂无相关技术储备。
3、资源配置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依托合作方在原材料采购及渠道销售方面的资源(具体资源配置情况详见“问题一之(二)渠道资源及运营经验”),上市公司目前暂无相关资源配置。
综上,中国咖啡市场对进口咖啡原料的需求不断上升。上市公司目前暂无人员储备、技术、资源配置等,主要依托合作方及管理团队在相关人员储备、原材料采购及渠道销售方面的资源。公司认为目前依托现有资源已初步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经审慎研究,公司本次投资具备可行性。
关于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主要包括:
1、本次对外投资合资方在埃塞俄比亚的咖啡豆出口业务具有渠道资源优势,管理团队从事咖啡等连锁品牌运营多年,在咖啡运营、中国企业出海等方面拥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为合资公司快速开展业务奠定良好基础。但新设合资公司所从事的属于公司拓展的新业务,受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等因素影响,能否按计划投入运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设立后,在未来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国际咖啡供求关系变化、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竞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合作属于跨行业投资,由于公司本身缺少合资公司所在行业人才和管理经验,存在一定的跨行业整合风险。虽然公司将通过提名董事、任命财务负责人等多种方式,全面参与合资公司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事务,并将合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内控体系,积极防范与应对风险,但是若是合资公司设立后公司难以高效协同发展,将可能因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整合风险而造成公司损失。
4、设立新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按计划内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问题二、公告显示,丙方龙杰将作为上海埃塞的团队成员开展后续经营,并拟担任投资标的首届董事长。请公司补充披露:结合龙杰的职业背景,说明请其参与本次投资的原因及必要性,并核实其前期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评估其是否适宜担任本次投资标的董事长等职务。
回复:
一、结合龙杰的职业背景,说明请其参与本次投资的原因及必要性;
龙杰先生,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自2003年起担任格林豪泰连锁酒店运营总监;2010年起先后担任一嗨租车运营副总裁、神州租车运营副总裁及神州专车副总裁;2017年担任瑞幸咖啡创始团队成员及副总裁。自2021年至今,龙杰先生担任智之选(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CEO,上海脉驰文化合伙人,印尼TOMORO COFFEE总顾问。
龙杰先生具有多年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经验,曾长期担任连锁酒店、汽车租赁、咖啡连锁零售等消费行业内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咖啡行业的原料采购、销售及企业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鉴于公司拟开展的咖啡豆进口销售及深加工业务的未来主要销售客户为咖啡连锁零售企业,龙杰先生在咖啡连锁零售方面供应链管理的丰富经验及行业背景将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因此公司经与龙杰先生协商后,拟聘请其担任本次合资公司董事长。
二、核实其前期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评估其是否适宜担任本次投资标的董事长等职务;
龙杰先生曾担任瑞幸咖啡副总裁,主要分管门店运营管理工作,其在瑞幸咖啡工作期间未参与过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境内政府部门或机构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开可查询的相关信息和公开披露的瑞幸咖啡及其境内相关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龙杰先生未被认定为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未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查询、龙杰先生个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及在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龙杰先生前期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或机构行政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认为龙杰先生适宜担任本次投资标的董事长职务。
问题三、近期公司实际控制人因资金占用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本次投资拟开展咖啡豆进口销售业务,将导致公司资金流向境外。请公司补充披露咖啡豆进口业务的具体开展模式,列示拟开展咖啡贸易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并核实与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咖啡豆进口业务的具体开展模式
1、订单获取:公司与国内主要客户包括咖啡连锁品牌、渠道分销商进行磋商,确定客户需求的咖啡豆规格、数量、价格、结算方式、交货时间等相关采购要求,签订相关销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原料采购:公司与咖啡原产地的庄园、出口商建立联系,通过对比国内外市场行情、实地考察原产地咖啡豆品质,选择理想的供应商签订《进口采购合同》,约定采购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运输方式、质量标准等条款,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预付款。
3、准备进口资料:合资公司准备一系列进口所需的文件,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原产地证明、植检证/卫生证、中文标签等相关报批手续,作为清关和检验检疫的重要依据。
4、物流运输:根据国际物流市场行情,合资公司选择合适的物流公司与保险公司,与物流公司预定舱位,选择理想的运输方式和路线并进行货物装载;向保险公司进行申报投保,并取得《进口货物保险单》,从而将咖啡豆从埃塞俄比亚运往国内。目前主要的运输方式为海运。
5、办理清关:咖啡豆到达目的地港口后,合资公司向当地海关提交进口前期进口资料及报关单。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查验和检验检疫,确保货物符合进口规定。申报资料无误后,海关出具进口税单,根据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公司需缴纳相应的关税;同时海关会对申报的货物进行检查,以确保货物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6、商品入库:完成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后,合资公司及时对进口货物进行查验,如发现货物破损、短少、品质和数量不符等情况,会及时取得商检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立即向国外供应商或有关责任方办理索赔。若不存在相关问题后,将货物转运至公司仓库,安排人员进行装卸、验收,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账。
7、发货和销售:根据前期与客户达成合同的约定发货方式和约定时间,将货物发往客户指定工厂或仓库,通知客户接收货物并出具相关验收单,确认货物签收完成。
8、结算和回款:货物经客户验收后,根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向客户开具发票,与客户办理结算和回款。
(二)拟开展咖啡贸易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
1、本次对外投资拟开展咖啡贸易业务的主要供应商为埃塞俄比亚本地的咖啡豆合作商,重点包括ABDULHAKIM MOHAMED GELATO、HADEED TRADING PRIVATE LIMITED COMP、NEFAS SILK PAINTS FACTORY PLC等,以上合作商除自身从事咖啡豆贸易业务外,同时在当地经营咖啡种植庄园。
2、本次对外投资拟开展咖啡贸易业务的主要客户为目前国内市场的主流咖啡连锁品牌。
(三)核实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通过审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清单,基于实际控制人目前控制的关联企业,除在旗下景区零星经营的咖啡饮品店外(包括凤凰古城砚咖啡、莽山景区YA咖啡),未从事任何与咖啡行业的相关业务。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拟开展咖啡贸易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也不会与合资公司拟开展咖啡贸易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发生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独立董事就该问题发表意见如下:
1、通过了解咖啡豆进口业务的具体开展模式,咖啡进口的主要贸易商为埃塞俄比亚当地的咖啡豆合作商,主要客户为目前国内市场的主流咖啡连锁品牌。在该模式下,实控人及其关联企业与本次合资公司的主要潜在供应商和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2、通过审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相关关联方清单,基于实际控制人目前控制的关联企业,除在旗下景区零星经营的咖啡饮品店外(包括凤凰古城砚咖啡、莽山景区YA咖啡),未从事任何与咖啡行业的相关业务。同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拟开展咖啡贸易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也不会与合资公司拟开展咖啡贸易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发生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关联方与公司拟开展咖啡贸易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问题四、当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5%,2023年及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连续为负。请公司补充披露:结合公司负债率与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以及本次投资业务的资金需求,分析本次投资对公司流动性安排的影响,是否会影响公司主业日常经营。
回复:
(一)公司负债率情况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82%、76.29%。受公司经营模式和业务特点影响,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类企业普遍具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符合行业平均水平。
(二)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公司2021年-2023年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2.53亿元,主要是受到本公司往年承接的PPP项目处于建设期时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影响;扣除实施PPP项目影响后,公司过去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为5.24亿元。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4.37亿元,至年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约为-2.4亿元,主要系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工程款垫资,客户单位回款存在滞后性等情况所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PPP项目建设期的资金支出已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融资支持,不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排除PPP项目影响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充足。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公司认缴出资在合资公司注册完成后90日出资到位。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率与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分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符合行业平均水平,排除PPP项目影响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充足,可以满足本次投资业务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业日常经营。
问题五、本次公告披露前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所持公司股份约60.82%被质押。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投资具体筹划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公司董监高、合作对手方及其他相关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近期股票交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2)结合大股东流动性情况及股份质押平仓风险,说明是否存在借对外投资事项炒作股价的情形。
回复:
一、本次投资具体筹划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公司董监高、合作对手方及其他相关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近期股票交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本次投资具体过程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如下:
公司和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保证本次交易未对外泄露。具体如下:
1、在筹划本次新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相关保密义务提示。
2、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及时记录初步接洽、达成合作意向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3、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4、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5、上市公司就自本次《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披露之日前六个月至披露之日止(即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公司董监高、合作对手方及其他相关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
经自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4年11月11日,王兴芳个人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除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及王兴芳个人交易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投资具体筹划过程、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公司董监高、合作对手方及其他相关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近期股票交易情况,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地履行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二、结合大股东流动性情况及股份质押平仓风险,说明是否存在借对外投资事项炒作股价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控股”)的主要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祥源控股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9月30日,祥源控股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54.08亿元、141.64亿元、138.11亿元,有息负债余额不断下降,通过不断优化有息负债结构,长期置换短期、银行等低成本置换非银等高成本借款,降低资金成本。此外,祥源控股与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根据祥源控股提供资料,截止2024年9月30日,祥源控股拥有银行授信总额为197.73亿元,其中已用额度101.6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96.08亿元。
截至目前,祥源控股持有公司质押融资额度融资余额为5.9亿元。祥源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平仓线情况如下: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前20、60、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最低收盘价分别为5.32元/股、5.32元/股、5.15元/股,均超过上述质押股份的平仓线股价,因此不存在借对外投资事项炒作股价的情形。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生产经营及资金流动性状况正常,未触及股份质押平仓风险,不存在借对外投资事项炒作股价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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