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9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77,63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999,997.21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8,981,273.5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018,723.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XYZH/2024CDAA1B04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国金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鉴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了北京竞业达数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数字”)、北京数时代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时代”)、北京竞业达沃凯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凯森”)、怀来竞业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来竞业达”)、怀来启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怀来启点”)、山东竞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竞业达”),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上新增实施主体于近日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公司
甲方2: 竞业达数字、数时代、怀来竞业达、怀来启点、沃凯森、山东竞业达
乙方:开户银行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 账号及存储信息详见上表。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2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2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2存单不得质押、不可转让。甲方2不得从上述存单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1、甲方2、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1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1、甲方2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2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2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2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培兵、岳吉庆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2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2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2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2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1、甲方2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2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1、甲方2、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解除,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十、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1、甲方2、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1备用。
四、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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