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持有公司股份133,666,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1%)。郭倍华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3月8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73,299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99,976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3),郭倍华女士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249,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持股比例由32.71%减少至31.42%。
近日,公司收到郭倍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郭倍华女士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8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郭倍华女士持股比例31.42减少至30.33%。本次股份减持后,郭倍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少云、韩丹、盐城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珑欣”)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65.52%减少至64.43%。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二、 他相关说明
1.郭倍华女士减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郭倍华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股东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表;
2. 郭倍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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